第六师五家渠市农业农村局基本信息
第六师五家渠市农业农村局基本信息
一、执法主体名称
第六师五家渠市农业农村局
二、具体职责
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师市“三农”工作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研究。
(二)统筹推动发展团场连队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军垦文化、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团场连队人居环境。指导团场连队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师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农牧职工、农民承包农用地的改革和管理工作。贯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推动集体所有制连队土地经营制度改革、集体经济发展、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指导集体所有制连队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农工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财政、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团场连队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团场连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师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园艺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棉花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指导农业产业化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野生水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相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师市有关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落实种业振兴政策。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气象和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兵团安排到师市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协同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工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参与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师市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师市农业农村局要紧紧围绕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实现农业强师。
三、内设执法机构
师市农业农村局设综合科,负责师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工作。
四、管辖范围及执法区域
第六师五家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