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青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27 11:07:27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卫健委
编辑: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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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近期,陈会强向我委申请设置“五家渠青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拟设置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人:五家渠青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五家渠青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五家渠市天山南路
4.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 社会
6.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人
7.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
8.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2)张
9.拟设置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10.拟设置医疗机构注册资本:150万元
以上内容同步在六师政务网站和拟设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25日--2021年5月31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五家渠政务网站“互动--咨询投诉”渠道反馈意见。
六师五家渠市卫健委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