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征集时间:2024-09-20至2024-10-10 阅读量:
征集内容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兵团第六师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托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兵团第六师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兵团第六师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

规划概况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是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园中园,在202112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兵团化工园区名单的通知》(新兵发20218号)中,该园区按照《兵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行动计划》审核确定,被列入第一批兵团化工园区名单中。

本次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化工园区现状内及周边用地情况,综合考虑园区用地限制性要素、空间增长动力、区域功能联系方向、空间管制、基础设施条件和生态要素等,对化工园区的用地范围进行科学勘定。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是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园中园,位于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工业园区,东至经三路,西至西一路,南至纬一路和纬三路,北至北四路。规划面积1736.6公顷。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立足地理区位、环境资源条件、经济优势和产业特点,按照“大项目-产业链-产业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方向,培育和引进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广、带动效应大的大型项目,形成多元化、精细化、功能化的新型化工产业体系。搭建“一园、四区、多点”的空间结构。“一园”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四区”指甲醇深加工、化工新材料(硅材料、氟材料等)、生物化工、高端化学品产业区等,各片区内部以用地有效集聚为原则,保持内部小组团的完整,利于开发的弹性和可持续性。“多点”即“一体化”配套服务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逐步形成以“甲醇深加工”为龙头驱动,以“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为绿色引领,以“高端化学品”为功能延伸,逐步构建“龙头驱动有力、绿色引领充分、功能延伸精准”的精细化、差异化特色化工产业集群。

按照产业集中、资源集约、功能集成、环境友好的总体要求,推动化工园区特色化、集群化、集约化发展。按照“五个一体化”的发展理念,建成主导产业突出、上下游产业一体化、资源配置生态化、科技及管理现代化的化工示范园区,以资源高效利用和高端化工品为特色的产业体系,完善并优化化工产业链,将园区打造成为特色鲜明、技术领先、绿色低碳、具有较强综合竞争优势的绿色化工先进制造产业示范区。

产业板块:甲醇深加工、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电子化学品、燃料及中间体

规划范围:东至经三路,西至西一路,南至纬一路和纬三路,北至北四路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飞燕

联系电话:0994-5829135

通讯地址:五家渠市东工业园区纬六路西街6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子曦

联系方式:13565315527

邮箱:528848143@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东街666号大德豪庭1510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网站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规划实施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重点

主要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预测分析等,分析规划区环境现状及成因,论证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等的合理性,分析规划实施后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适宜性、生态环境影响等,为实现园区及其所在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方案等,本次评价全过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的重点包括资源生态环境现状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承载力、生态适宜性及影响分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规划定位和布局、产业发展方向的建议;

规划方案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环评工作中应关注的问题。

八、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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