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备案指南><违纪违规指引>通知》(兵人社函【2022】42号)文件规定,现决定终止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备案。终止备案后,3家机构不得再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名义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发放相应证书。现将评价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一、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用人单位),机构备案号Y000066060003,因机构主体灭失,终止其用人单位备案资格。
二、呼图壁县芳草湖顺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社评组织),机构备案号S000066060005,因超过1年未开展评价工作,并主动提出终止备案,终止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资格。
三、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用人单位、社评组织),机构备案号S000066060004,因超过1年未开展评价工作,并主动提出终止备案,终止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资格。
第六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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