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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十七)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5-12-1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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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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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师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七)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连队人居环境整治部分工作进度滞后。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2021年连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今年计划对25个生产生活一体化连队开展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督察发现,现调整缩减至对14个连队进行一体化污水治理,其中3个连队完成建设,2个连队正在建设,9个连队仍未开工,相关工作滞后。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整改目标

实现团场连队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四、整改措施

(一)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成立《第六师五家渠市连队居住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协调小组》,调整优化《第六师五家渠市连队布局规划》。

(二)分类实施师市连队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生产生活一体化连队生活污水治理率100%,因地制宜采取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和修建水冲式公厕等模式实现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作业点连队通过建设水冲式公厕实现有效管控。2022年完成连队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占比40%以上,2023年完成占比60%以上,2024年完成占比80%以上,2025年完成占比100%。

五、完成情况:

第一项措施:一是师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印发了《第六师五家渠市连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师市人居协调组发〔2022〕1号);二是师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了以师市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师市连队居住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协调小组;三是14个团场党委对连队分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并调整了连队分类。

第二项措施: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新兵发〔2021〕36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兵环发〔2022〕1号),明确到2025年兵团连队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我局以100%完成兵团确定指标(即2025年兵团连队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为目标,分年度制定了阶段性目标:2022年完成兵团确定指标(2025年50%)的40%以上,师市连队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0%以上;2023年完成兵团确定指标(2025年50%)的60%以上,师市连队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2024年完成兵团确定指标(2025年50%)的80%以上,师市连队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2025年完成兵团确定指标(2025年50%)的100%,师市连队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截至2025年11月,经统计14个团场所有连队排污管网、户厕、公厕建设情况,191个连队中采取建设排污管网、卫生户厕、水冲式公共卫生厕所等方式治理生活污水的连队总数达到116个,全师连队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7%,已经完成了2025年连队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的目标。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4-5800235

邮箱:dlsrjhj2022@163.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4-5808051

师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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