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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十四)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5-12-1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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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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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师市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四)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团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团场污水处理厂多数采用氧化塘工艺,部分氧化塘基本失去污水处理功能,成为暂存生活污水的纳污塘。红旗农场、军户农场等2个团场生活污水处理厂采用活性污泥法,但长期不运行,生活污水直排渗坑。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三、整改目标

推进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稳定达标运行。

四、整改措施

2022年9月完成师市辖区各团场污水处理情况摸底排查工作,2022年12月底完成团场污水集中处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逐年落实资金进行提标改造。2022年9月建立团场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明确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运维单位责任,确保团场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和正常运行。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梳理排查问题,形成调研报告。2022年3月师市住建局聘请专家对五家渠市龙河污水处理厂及14个团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针对排查出的主要问题提出分析与建议,并形成详细的调研报告。

二是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并进行提升改造。针对整改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师市住建局编制了《第六师五家渠市团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施方案》。由于102团、103团、共青团农场、106团、芳草湖农场、六运湖农场、土墩子农场、红旗农场8个团场常住人口较少且污水排放量较低,原设计的一级A排放标准已根据这些团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变更。同时,师市党委向兵团党委提交申请,将整改完成期限延长至2025年11月。

2024年9月底前,北塔山牧场、军户农场、105团、奇台农场4个团场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六运湖农场、红旗农场2个重点团场已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9月20日前,师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团场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两次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显示排放达标。9月26日,师市住建局完成阶段性验收工作。

2025年9月底前,102团、103团、共青团农场、106团、芳草湖农场、土墩子农场6个团场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11月底前,师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团场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两次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排放达标,11月20日,师市住建局全部完成验收工作。

三是规范运行管理。印发了《六师五家渠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督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运维单位责任,确保团场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和正常运行;各责任团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聘请专业运维团队进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自行检测水质符合要求。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 12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4-5675382

邮箱:623802675@qq.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4-5675382


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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