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测绘服务机构:
为加强第六师五家渠市测绘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现将第六师五家渠市辖区有关测绘服务机构信息报送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送条件及标准
在第六师五家渠市辖区内开展测绘活动的服务机构,须具备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与拟开展的测绘业务范围相匹配,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无被暂扣、吊销等不良记录。
拟开展的测绘业务须严格符合资质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不得超资质、超范围承接测绘项目,涉及涉密测绘业务的,还须具备相应的涉密测绘资质和保密管理体系。测绘服务机构应具备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拥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及办公场所,近 3 年内无重大测绘成果质量事故、违法违规测绘行为记录。遵守国家、兵团及师市关于测绘市场管理、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无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况。
二、应提交的材料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含技术人员、设备配置、业绩证明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5.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测绘行业管理规定、依法开展业务等)。
相关资料格式可参照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制作,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印章。
三、材料一致性
各测绘服务机构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且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四、管理和责任
经第六师五家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测绘服务机构,可在辖区内依法开展相应测绘业务。测绘服务机构在师市辖区内开展测绘业务期间,须自觉接受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业务部门日常管理、监督检查、质量考核和信用评价。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期组织测绘成果质量抽检,抽检结果纳入信用评价档案。
测绘服务机构须建立全流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使用的测绘仪器设备须按周期检定合格,严禁使用不合格仪器开展作业,相关检定证书留存备查。
测绘服务机构提供的测绘成果须严格执行国家测绘标准和技术规范,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依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因成果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返工、决策失误或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测绘服务机构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自觉遵守国家、兵团及师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存在超资质承接业务、以其他测绘服务机构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提供虚假测绘成果、泄露涉密信息等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将相关违法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五、信息报送及受理要求
信息报送工作全年皆可受理,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实际通知为准。
受理要求:信息报送采取线下受理方式进行,请各测绘服务机构将信息报送材料按照相关要求送交至第六师五家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二科。2021年以来已按要求提交过报送资料、在有效期内且资质合规的测绘资质服务机构,无需重复报送。若单位名称、资质等级、从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准确。
联系电话: 0994-5828299
第六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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