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五家渠市2026年度节能审查、验收、监察技术支持服务采购询价函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改委2025年第31号令)《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师市发改委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验收及节能监察等相关技术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第六师五家渠市2026年度节能审查、验收、监察技术支持服务。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报价服务范围内,报价方需根据工作要求无条件予以实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对用能单位编制的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开展节能审查工作;组织实施节能验收;开展节能监察并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报告;开展节能相关培训;以及投标方所能承担的其他节能技术服务,确保节能审查、节能验收与节能监察等核心环节执行到位、逻辑连贯、内容完整严谨。
(三)预算金额
45万元以内。
(四)服务费用
总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函所述全部采购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审查费、专家劳务费、食宿费、评审场租费、交通费、服务费、资料打印费、税金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请报价单位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报价,若报价脱离市场实际成本,将不予采纳。
二、报价人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且经营范围涵盖节能咨询服务、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节能诊断、工程咨询、评估服务等相关内容。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6.近三年内具有从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评审、验收等相关工作经验,开展过节能评估、节能监察、现场验收等相关工作,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成果,在兵团范围内开展过相关工作优先。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技术要求
1.负责对用能单位编制的能源审计报告及节能报告等进行专业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其中每个项目的节能报告须组织不少于5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进行评审;组织实施节能验收,并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编制节能监察报告,上述现场核查工作均需确保至少3名专家参与。
2.按计划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工作,按照相关约定按时完成各项服务内容,对服务过程中出具的评估报告(包括完整性、真实性等)内容负责,并同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三)其他服务要求
1.拥有一支长期从事节能咨询服务、熟悉国家及自治区、兵团节能审查有关政策、具有丰富节能审查经验的队伍(本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社保或聘用协议为准),其中:从事节能咨询服务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含2人)。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工作由1名高级工程师担任项目组长,并由1名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的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如第三方机构所派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不能满足项目审核要求,选取人有权要求更换。
三、所需提交材料
参加询价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需提交报价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符合性自查及报价表。
2.基本情况表(填写机构设置情况、项目小组人员基本情况、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等)。
3.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如有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员工职称/资格证书、项目合同等)。
报价书统一采用A4纸张规格排版(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封面盖章并盖骑缝章,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号码。材料须提交纸质版,仅接受现场递送或邮寄方式。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送达时间
所有材料须于2月12日前,以纸质版形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截止时间以我方实际收到为准。
(二)递交地点
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第六师发展改革委425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994-5801031
第六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