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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师五家渠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选聘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2-0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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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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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师市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法律专家学者;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在行政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有较高理论研究造诣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医疗卫生、建筑规划、财务税收审计、农林水牧等领域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专家。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与履行委员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身体条件,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强影响力,或者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领域有一定理论研究水平和实务经验;

(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专家、学者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律师需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在行政法领域专业能力较强;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良好;

(六)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委员的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受聘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选聘;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选聘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实行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的方式。单位推荐的,填写《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报名表》;定向邀请的,由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向本人发出邀请。

(三)报名材料:1.提交《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报名表》纸质文件(可扫描)和电子文档各一份;2.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等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各一份。

(四)现场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北海东街1318号第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研究科203办公室;线上报名的,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236159434@qq.com)。

三、选聘程序

师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并结合工作需求,确定委员会拟聘任名单。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咨询费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专家咨询费支付暂行规定》(兵司通〔2020〕36号)执行。

特别说明: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应为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聘资格。

联系人:徐彪

电  话:15199040752

第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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