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楼道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01-13 17:35:39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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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库克特木 郑芳怡)近日,人民路街道矛盾联合调解中心化解一起因电瓶车停在高层楼道里而引发的邻里纠纷。
纠纷简介
李某的电瓶车一直停在高层公共楼道里,影响张某及其他住户的出行,并且还存在安全隐患,张某与李某沟通多次无果,从而双方产生了矛盾纠纷。
调解过程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着手进行实地查看,在掌握具体情况后,调解员首先通过电话的形式联系到了李某,告知其在楼道里停放电瓶车的危害以及对邻里出行造成的影响。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应的法律法规向李某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最终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李某同意挪走电瓶车并向大家保证不再在楼道里停放电瓶车。
典型意义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该互相帮助,和谐相处,但是在生活中难免会有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发生,伤了邻里之间的和气。这时,调解员要用心用情用力去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及时维护邻里之间的友情,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