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公调对接+司法确认”机制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发布时间:2024-04-26 16:47:24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司法局 阅读量:

(通讯员: 李振东 王兆鑫)近日,102团矛调中心“公调对接+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化解一起因琐事发生冲突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同时也为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有力支撑。

聚餐琐事引冲突。102团派出所称有一起因朋友之间聚餐发生冲突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依据公调对接机制,102团矛调中心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共同参与调解,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矛调中心调解室。经调查,柴某与白某酒后102团某餐厅因琐事发生争吵,白某用啤酒瓶砸向柴某头部,造成柴某头部受伤,双方当事人系同村老乡同事关系,事发前关系比较好,事情发生后柴某住院所需的医疗费5万元白某已支付完毕,现双方就后期的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争执不停。

公调对接化纠纷。调解员和民警在确定事发经过后,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别与三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三方争议的焦点有三个:一是总赔偿数额;二是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三是双方能够互相谅解。但实际调解过程中困难重重,柴某要求对白某一次性赔偿误工费、二次医疗费、营养费等所有赔偿费用不得少于30万元,声称是经过律师测算的,且多次述说着其出院后对白某消极的态度表示极度不满,调解数次因双方对赔偿数额差距太大而被迫中断,调解员和民警分别给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做工作,白某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向柴某进行了赔礼道歉,争求谅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等的规定,调解员结合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共同计算柴某二次手术费、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等所有赔偿费用确定在13万元左右。在确定赔偿金额后,调解员一方面给柴某做工作,讲述对方目前的现状与实情,争取让柴某从情感上理解对方;另一方面引导白某换位思考,并结合类似的实际案例讲述此类纠纷的裁判依据、处理情况。最终经过调解员和民警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白某应向柴某支付二次手术费、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共计13万元,赔付方式由白某一次性向柴某支付赔偿金8万元,剩余5万元白于5月开始每月月底之前向柴中港支付0.2万元直到偿还完毕为止。

司法确认解心结。赔偿方案确定后,柴某对于白某的履行能力存疑,为实现“矛盾不上交”的宗旨,调解员引导双方当事人共同提起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申请,隔天一早双方当事人同时到102团梧桐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自此,一起因琐事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都对“不交诉讼费”“不开庭”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表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