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四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公告
师市社会各界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就第四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类别
(一)申报对象。拥有非遗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民间社团、行业协会和个人。
(二)申报类别。1.民间文学;2.传统音乐;3.传统舞蹈;4.传统戏剧;5.曲艺;6.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7.传统美术;8.传统技艺;9.传统医药;10.民俗。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展现兵团第六师文化创造力,有利于增强文化认同的;
(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艺术价值;
(四)在师域范围或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
(五)活态传承实践活动开展较好,传承活力及生命力强,具有创新潜力;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三、申报程序
本次第四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分为三个环节:
(一)提交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项目保护单位向师市文化旅游广电和旅游发展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由师市文化旅游广电和旅游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组织评审。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按实际情况组织实地考察。
(三)终审与公布。评审后由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通过终审的项目名录按程序予以公布。
四、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一)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基本信息、项目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
(二)辅助资料。包括申报视频、代表性图片、图表、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报送要求。为便于保存和查阅,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均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应按照申报书、照片、辅助材料(含录像片等影视资料)的顺序整理提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需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至师市文化旅游广电和旅游发展中心。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逾期报送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资料不合格的均不推荐参加评审。
负 责 人:刘晓晨
联系电话:16609015886
指定邮箱:357078556@qq.com
邮政编码:831300
送达/邮寄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299号五家渠文化馆三楼办公室(最东侧)
2.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片、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第六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