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场生态环境监管,畅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渠道,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现将农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企业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非法排污等行为;
(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筑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农业生态环境问题;
(五)其他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二、举报方式
1.来电举报:0994-6971795;
2.来访举报:红旗农场应急管理和生态保护办公室(机关楼116室)。
3.受理时间: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
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如实反映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我们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红旗农场。
红旗农场应急管理
和生态保护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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