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涛)近日,军垦路街道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多名子女推诿赡养责任的家庭纠纷,通过法、理、情多元融合的沟通方式,打破僵局、重塑亲情,切实保障了一位年迈母亲的晚年权益,也为类似家庭纠纷提供了化解样本。
丧偶独居的李奶奶(化名)年逾七旬,体弱多病,日常起居越发困难。她本有三名子女,却因种种家庭积怨和现实压力,迟迟未能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大儿子以自身健康不佳为由推托;二女儿坚持“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认为兄弟应负主责;小儿子则诉诸经济压力和教育负担,三人相互观望、彼此推诿,致使老人多年孤苦无依。
调解员介入后,并未急于指责,而是分别与老人和三位子女深入交谈,倾听各方真实想法与难处。沟通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子女间存在“别人不管,我为何要管”的消极心态,这种心理导致这个家庭已有近十年未能团圆。
面对这一僵局,调解员首先引导子女回顾父母养育之恩,唤醒亲情记忆;随后严肃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推诿赡养不仅违背伦理,更属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调解员积极搭建协商平台,鼓励子女换位思考、共商方案。
经多轮调解,三人最终达成共识:长子将母亲接至家中共同生活,女儿和小儿子分别按月支付500元和800元赡养费,如老人生病住院,三人需轮流陪护。调解结束后,子女们主动向母亲致歉,承诺将多陪伴、多关怀,切实履行赡养责任。
调解员蔡咏梅表示:“后续将定期回访,确保协议履行到位,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缓解了一位老人的生活困境,更修复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关系。同时,也反映出基层调解在化解家事纠纷、弘扬孝亲文化、促进社会和谐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正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温度与力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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