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翩翩)“太感谢您了!要是没有您帮忙,我这一万多块钱货款还不知道啥时候能要回来!”近日,卖鸡商户李某手持一面印有“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的锦旗,专程来到103团司法所,紧紧握住调解员的手,不住地表达感激之情。
李某在103团农贸市场经营活鸡类销售生意,此前一直为一家餐馆供应新鲜鸡肉。起初,餐馆老板还能按时结算货款,但从今年年初开始,便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陆续拖欠。截至目前,拖欠的货款已累计达1.2万余元。李某多次上门催要,餐馆老板却总是找各种借口推脱,甚至后来干脆避而不见。眼看着自己的血汗钱要不回来,李某心里十分着急,无奈之下,他来到103团司法所申请调解。
为了尽快化解矛盾,调解员先是耐心倾听李某的诉求,详细了解货款拖欠的时间、金额及双方沟通情况。随后,又多次上门或电话联系餐馆老板,向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条,明确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倾听餐馆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餐馆老板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尽快结清拖欠的货款。
几天后,餐馆老板通过转账的方式,将1.2万余元货款全额支付给李某。拿到拖欠已久的货款,李某十分感动,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此次调解,不仅帮李某成功拿回了被拖欠的货款,弥补了经济损失,还妥善化解了商户之间的矛盾分歧,让双方从 “剑拔弩张”到回归平和。这一过程充分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处理民间纠纷时的独特优势,也让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为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温暖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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