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董娟娟 马昊婷)“老板,怎么一模一样的床垫,旁边摊位卖的比你便宜啊?”王大妈拿着老李的床垫说道。
原来,摊主老李和摊主老王的摊位相邻,且都售卖同款床上用品。老李的床垫定价为每个80元,老王则定价每个73元。老王凭借价格优势,吸引了不少过往职工群众,这让老李十分不满。双方先是互相指责,随后情绪激动,发生了争吵,现场聚集大量围观群众,秩序一度混乱。集市管理人员发现情况后,立即联系了司法所,调解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双方分开安抚。
待当事人情绪平复后,调解员开始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老李表示,自己的床垫用料更扎实,耗费的工时也更多,定价80元是合理的,指责老王“恶意压价”;老王则称自己也是用心制作的,定价73元是为了薄利多销,并非故意抢客。调解员仔细查看了两人的床垫,发现两款床垫虽然花色相同,但在做工精细度等方面确实存在一定差异。
调解员随即向两人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指出虽然双方都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但如果存在恶意低价倾销、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调解员强调集市是一个公平竞争的场所,双方应通过提高商品质量、改善服务等正当方式吸引顾客,而不是通过争吵甚至冲突的方式。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法律讲解和劝说,老李和老王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最终,两人相互谅解,一场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市场秩序得以恢复。周围商户纷纷称赞:“没想到这么快就把纠纷解决了,让我们能安心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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