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新闻  >   师市新闻

巧解家务事:老妈的一块心病三方联动这样“治愈”

  • 发布时间:2025-12-08 19:20
  • 浏览次数:
  • 来源:司法局
  • 字体: [ ] [ ] [ ]
  • 分享:

(通讯员 张艳玲)老妈的一块“心病”,既是母亲对自身权益的担忧,也成了子女间矛盾与心结的源头。近日,奇台农场司法所联合农场综治中心,连队“两委”成功化解一起因耕地收益引发的家庭纠纷,以情感疏导与法治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修复了兄妹亲情,维护了家庭和睦。

据悉,张某老人名下有五亩承包地,自1998年起一直由儿子负责耕种管理,老人则长期随女儿生活。多年来,耕地收益一直由儿子支配,从未交予母亲,这逐渐成了老人一桩“心事”。2024年,两个女儿得知这一情况,认为母亲合法权益受损,由此产生心结,兄妹关系日趋紧张。 

调解员受理纠纷后,并未急于厘清“经济账”,而是以治愈心病、修复亲情入手,耐心倾听两个女儿对母亲权益的担忧,舒缓其焦虑情绪。随后,向三方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及相关法律规定,阐明老人对自有收益的处置权,引导儿子理解妹妹们维护母亲的初衷。调解员还从家庭伦理与亲情维系角度出发,唤起兄妹往日情谊,逐步消解对立情绪。

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一家人本着互谅互让、修复亲情的原则,就过往收益问题达成了涵盖经济补偿、情感修复与未来赡养的一揽子和解方案。儿子自愿从争议款项中向母亲支付一笔费用,并承诺与妹妹们共同妥善赡养母亲。兄妹间的不当言行得以相互谅解,困扰家庭多年的心结就此解开。

此次调解,是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人性化方式化解家庭矛盾的一次生动实践。它表明,处理家事纠纷不仅需要厘清法律权责,更需要善于疏导情绪、修复情感,通过算好“亲情账”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社会基层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法律小贴士: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