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霄楠 赵铭)近日,一起金融借款纠纷在师市综治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成功化解,不仅为双方当事人解决了难题,更以实际案例彰显了诚信守法的重要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2024年3月,董某向银行申请了“自主申请个人自助小额经营贷款”,贷款期限至2025年3月,双方约定一次性还本、按月还息。然而,贷款到期后,董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引发纠纷。
调解过程中,专职人民调解员了解到董某将贷款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因经营不善导致无力按原合同约定偿还债务。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普法和积极调解,董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明确表示愿意偿还债务,不再推脱。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董某欠银行借款合计29.76万元。根据协议,董某需从2025年9月起至2027年8月,每月25日前向银行支付12400元;还款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于2027年8月25日前一并支付。
此次调解不仅妥善解决了金融纠纷,更弘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诚信的基本原则。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应按约定全面履行自身义务。该案例为促进社会法治化、秩序化运行提供了良好典范,有助于增强民众法律意识,推动社会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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