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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 “一小时” 调解 “一席谈”

  • 发布时间:2025-11-1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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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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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涛 刘鹏)军垦路街道某小区,居民李阿姨夜间下班回家时,电梯突发晃动后停运,轿厢陷入漆黑。紧急呼叫后,邻居联系物业,维修人员到场救援,因流程复杂,李阿姨被困一小时后脱困。

此次经历给李阿姨造成身心影响,她认为物业公司在电梯维保和应急处理上存在责任,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并免当年全额物业费。物业公司承认管理疏忽,但认为诉求超出合理范围,双方僵持不下。

纠纷反馈至军垦路司法所后,调解员意识到,此事并非简单赔偿纠纷,处理不当将加剧业主与物业矛盾,影响社区稳定。调解员随即采取 “背对背” 方式,分别约谈李阿姨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倾听双方诉求。

面对仍有心悸的李阿姨,调解员共情道:“被困密闭空间一小时,那种恐惧与无助我们感同身受,您的赔偿诉求,是希望权益与尊严得到重视。” 真诚的理解让李阿姨情绪逐渐平复。

针对物业公司,调解员释法析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物业管理条例,保障电梯等公用设施安全运行是物业公司的核心合同义务,此次事件暴露了公司在维保和应急预案上的不足,需承担相应责任。”

在充分沟通基础上,司法所组织面对面调解会。调解员未纠结于赔偿金额 “拉锯”,而是引导双方着眼未来:“李阿姨,您寻求的不仅是经济补偿,更是安全保障的承诺;物业公司,你们也希望赢得业主信任,而非损害口碑。” 这番话点醒了双方。

最终,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达成满意且有人情味的调解协议。握手瞬间,李阿姨解开心中 “疙瘩”,物业公司卸下 “包袱”。此次纠纷化解,让物业公司认清优质服务与透明沟通是立身之本,也让李阿姨及广大业主明白,理性诉求与善意沟通更能有效解决问题。

人民调解,调和的不仅是个案利益冲突,更是人心。它如桥梁,连接起纠纷隔断的信任;如润滑剂,抹平社区生活的摩擦。军垦路司法所将继续深耕基层,践行 “枫桥经验”,为构建互谅互让、和谐友善的邻里与物业关系,注入司法智慧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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