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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峰骆驼“闯了祸“兵地联动“破了局” ——第六师奇台农场司法所成功化解跨区域麦田损害赔偿纠纷

  • 发布时间:2025-11-1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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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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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张艳玲)“没想到跨区域的纠纷能这么快解决,效率真是太高了!”近日,第六师奇台农场某连职工石某拿到损害赔偿款后,连连向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致谢。这起因骆驼啃食冬麦引发的跨区域损害赔偿纠纷,在兵地联调机制的高效运转下圆满化解。

据悉,石某种植的冬麦被邻县坎尔孜乡居民图某饲养的二十余只骆驼闯入并啃食,导致大片麦田受损。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情急之下,石某向奇台农场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鉴于该纠纷跨兵地两个区域,奇台农场司法所第一时间启动兵地联调机制,联动辖区综治中心,奇台县坎尔孜乡司法所和连队组成联合调解组。调解组坚持“实地核查+依法调解+情理结合”的工作思路,现场核实受损面积,合理核定赔偿金额;随后向饲养户图某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过错责任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饲养人应对骆驼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并耐心解释法律背后的道理。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缓和对立情绪。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图某当场履行赔偿义务,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奇台农场司法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兵地联调机制落地见效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奇台农场司法所持续聚焦跨区域矛盾纠纷化解难题,不断完善兵地联调工作机制,推动形成跨区域、多部门、基层协同的多元解纷格局。截至目前,已通过该机制成功化解各类纠纷30余起,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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