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60600/2024-001503 | 发布机构 | 人民政府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五家渠市102团梧桐镇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复函
杨慧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102团彩虹步行街道路硬化的建议》(第9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彩虹步行街分东西两段,目前东段(八一路段)已施工完毕并投入使用;针对西段(中心公路段),我办公室正积极寻找有意向的合作方对西段进行硬化,但因该项目存在因资金不足和用地问题,目前彩虹步行街西段在谋划阶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102团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