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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融情理 跨国维权终化解——青湖路街道成功调处跨国务工损害赔偿纠纷

  • 发布时间:2026-07-13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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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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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魏丽 马军)2026年6月10日,甘肃务工人员李保飞到五家渠市青湖路街道矛调中心申请调解,称自己跟随包工头黄宝元非法出境赴哈萨克斯坦务工摔伤,索赔无门。

2024年起李保飞跟随黄宝元务工,双方未签劳务合同。2025年6月,黄宝元违规组织李保飞等人以旅游、商务签赴哈萨克斯坦务工,无正规手续、未购保险,属于非法外派劳务,违反相关条例。当月17日,李保飞作业时跌落致多处粉碎性骨折,先后三次手术,仍需第四次手术。

事故后黄宝元仅垫付一次手术费,长期推诿后续赔偿。李保飞作为家中主要劳动力伤残卧床,经济压力巨大,今年4月来五家渠协商两个多月无果,求助街道综治中心。

专职调解员马军当即启动紧急调解预案,约定次日开展首轮调解,安抚李保飞情绪。首轮调解双方争执不下,调解员改为“背靠背”分开调解,向双方分别释法明理。后续四轮调解中,黄宝元多次推翻协商金额,调解员每轮达成共识后当场制作调解笔录,双方签字固化成果,预留冷静协商期。

经多轮沟通,双方达成一致:黄宝元一次性赔付李保飞人身损害赔偿金40万元,涵盖全部损失;约定6月28日前付20万元,10月25日前付清尾款,任意一期逾期,李保飞可申请强制执行,并由黄宝元支付违约金4000元。

考虑当事人跨国维权难处,调解员讲解司法确认制度,青湖路街道司法所协调法院协助双方完成司法确认,拿到民事裁定书,保障权益。

此类大额涉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街道较为少见,此次化解是基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的实践。

下一步,青湖路街道司法所将以此案开展普法宣传,警示非法跨境务工风险,从源头减少同类纠纷,守护务工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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