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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师五家渠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定点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5-1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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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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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师五家渠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定点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第六师五家渠市(以下简称“师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公平公正享受长护险待遇,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发〔2024〕13 号)文件精神,结合师市实际,决定开展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定点评估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成为师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依法登记注册,能够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工作,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二)具备与评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化人员队伍;

(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符合评估服务协议要求的软、硬件设备和相应管理维护人员;

(四)具备使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功能的条件;具备对接师市长护险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能力,能按要求实时上传评估申请、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等数据,实现评估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保障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安全;

(五)具有符合评估服务协议要求的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内控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评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兵团及以上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予受理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一)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

(三)机构被列入失信单位名单的;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五)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申请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2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材料方式,申请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第六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受理地址:五家渠市人民北路3092号,联系人:王艳丽,联系电话:0994-5828055。

3.申请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

(二)材料审核

第六师医保中心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申请机构补充相关材料。材料审核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并限期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合格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资料经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纳入评估范围。

(三)现场核查

申请受理期结束后,第六师医保中心组织评估小组进行现场核查,形成现场核查意见后,经第六师医保中心集体评议,组织对申请机构进行综合审核,确定拟新增第六师五家渠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名单,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四)评审公示

第六师医保中心将审核通过的拟签订评估服务协议评估机构名单在五家渠政务网、师市医保局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师市医保部门核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定点管理的机构,以申请时间为准,须保持有关资质的稳定性。

(二)申请机构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执(营)业信息与申报资料,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

(三)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医保发〔2024〕13 号文件及本公告规定执行,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94-5813221(第六师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四)申请机构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师市医保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申请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特此公告。

第六师五家渠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申请资料清单.docx

第六师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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