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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有爱无碍 温情调解
守护耄耋残障老人幸福晚年

  • 发布时间:2026-05-2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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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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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蔡敬玉 王泽)为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有爱无碍”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成效,切实保障残疾人群体合法权益。近期,第六师军户农场司法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联合社区网格员开展入户走访摸排,精准排查高龄、残疾特殊群体法律诉求,成功化解一起高龄残疾老人家庭赡养纠纷,以法治温情护航老年人安享晚年。

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军户农场司法所改变传统集中宣讲模式,变“被动等待”为“主动上门”,深入辖区残疾群众家庭开展“敲门行动”,零距离摸排矛盾纠纷、收集法律诉求、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排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辖区两名高龄残疾老人存在赡养纠纷问题。据了解,老人张某今年91岁,肢体残疾,配偶崔某83岁,听力残疾,两位老人行动不便、生活难以自理,长期需要专人贴身照料。老人共育有四名儿子,多年来仅长子、幼子承担主要赡养照料责任,次子照料缺位、三子长期在外地务工,赡养分工不均、兄弟沟通不畅,日积月累产生家庭矛盾,给老人日常生活造成较大困扰。

为切实化解家庭矛盾,保障残疾老人合法权益,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法理结合、调解优先原则,就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向四名子女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子女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兼顾人情伦理,细致剖析赡养责任,引导子女感念父母养育之恩,理性化解家庭分歧。

结合家庭成员工作现状、居住条件等客观实际,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工作人员量身制定人性化调解方案。经多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由长子、次子、幼子按月轮流照料两位老人,轮值期间由当月照料人管理老人银行卡,保障老人日常生活开支;三子因长期在外务工,不参与轮流照料,每月固定向老人支付赡养费1000元。四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达成和解共识,多年赡养矛盾得到彻底化解。

此次赡养纠纷调解,既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又充分兼顾家庭实际困难,有效修复亲情关系,切实解决高龄残疾老人养老难题。下一步,军户农场司法所将持续以“法援惠民生·有爱无碍”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大特殊群体走访排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入户普法、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服务,不断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问题,打通法律服务惠民“最后一米”,以精准、暖心、便捷的法治服务,不断提升特殊群体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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