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夏旭汶 马佳慧)金秋十月,正值秋收大忙时节。新湖农场司法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落细主动创稳“基层主防”责任,依托“1+5+N”多元解纷机制,联合新湖农场综治中心、新湖农场派出所进行联动联调,仅用3小时成功化解一起因青储玉米合同引发的矛盾纠纷,有力保障了辖区内的秋收生产秩序。
近日,新湖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因青储玉米收购问题在当事人玉米地发生争执。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询问得知,柯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20000元定金给杨某,预定收购杨某种植的青储玉米,并约定收割拉运时间。约定时间过后柯某未按期收割,杨某于是准备寻找他人收购,并退还柯某20000元定金,柯某未收款,执意以每公斤0.15元的价格收购杨某的青储玉米,双方产生分歧进而发生争执。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切实解决双方燃眉之急,新湖农场派出所及时将案件推送至农场综治中心。新湖农场司法所和专职人民调解员主动介入,第一时间约见柯某和杨某,在现场进行“把脉问诊”。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为法律依据,明确指出柯某未按期收割青储玉米属于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讲明法律底线和侵权责任,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协商,珍惜邻里和气。经过耐心开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柯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悔意,当场向杨某赔礼道歉。至此,这起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新湖农场综治中心持续完善集中化、多元化、系统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扎实推进诉调、警调、访调、援调对接工作。下一步,新湖农场司法所将联合农场综治中心继续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主动前移服务阵地、下沉工作力量,让群众形成“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的共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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