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第六师五家渠市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21—2025年)》要求,第六师生态环境局全面推动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治污。现将师市生态环境领域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不断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科、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法制度,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和学法计划,全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重要论述19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4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生态保护实际工作中,实现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发挥头雁效应,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领全系统党员干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系统全员性普法考试3次,举办依法行政培训8期,排污许可培训5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大讲堂5次,培训覆盖39个部门(团场)52家企业,共计272人次,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
(三)依法履行职能,促进法治政府规范建设。一是依托平台便民服务。将生态环境局8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录入第六师政务服务平台,制定详实易懂的办事流程,方便企业群众办理。对手续完备、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给予办理。落实容缺受理制度,限时补足材料、时限内办理完成。二是助力企业“最多跑一次”。企业可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全国排污许可平台等系统直接申报、上传申请材料电子档,实行线上“一网通办”,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零跑腿”。同时通过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做到报告书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2023年共完成67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均在五家渠政务网公示。
(四)依法制定文件,严格落实规范文件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兵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定期清理制度,经梳理,2023年生态环境局未牵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遵守法定权限,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报师市党委,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流程,经过充分听取各部门、专家、职工群众等方面意见,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2023年,经师市党委审批,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五家渠市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六)以执法为抓手,推进师市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凡进必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动态管理执法人员。二是积极参加执法大练兵,通过全年、全员、全过程的练兵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三是完成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配齐执法装备,提升执法效能。四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月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任务,每季度更新执法检查“正面清单”,并全部做到公开。五是坚持执法力度与温度统一,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2023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86人次,检查排污单位、建设项目509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督办整改,下达整改通知358份,行政处罚18件,不予处罚12件。
(七)积极整改问题,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是针对2022年行政诉讼案件,进行深度剖析,找出问题根源,积极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再次出现,以确保整改成果的稳固性和持续性。三是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评查、法制审核和验收的全流程管理,以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2023年生态环境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八)畅通信访热线,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兵团96359平台、自治区12345服务平台等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及时依法依规处理职工群众合理合法信访诉求。2023年共受理和参与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74件(次),均进行了及时办理和回复。办理信访举报奖励2件,共奖励1000元,有效提升了师市职工群众的获得感。
(九)借助法律“智囊”,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一是坚持择优选聘法律顾问,不断加深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等环节的参与度,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制审核作用,避免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二是履行集体审议和案件评查程序。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有效保障了当事人法律权益,确保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内部设置专门审核人员,对拟将下发的执法文书等进行审核,大大减少了法律适用、执法证据、执法程序等瑕疵。
(十)多元普法方式,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一是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七进”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向师市职工群众、中小学生宣传生态环境法律知识。二是结合首个全国生态日,线下组织环保知识竞赛,进一步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三是组织普法专题培训班,对重点企业开展宪法及环保法律法规的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共有52家企业72人次参加。四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通过“第六师生态环境”公众号平台发布法治宣传信息70余条,点击量超1000次,向“五家渠TV”、兵团广播电视台投稿47次,其中法治宣传5次。五是把普法融入执法各环节和全过程,日常执法中向企业宣传法律知识,指导企业落实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了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法治学习培训力度不够。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缺乏理论性、整体性、系统性的学习和思考,法治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和提高。
(二)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方式单一,存在干得多,宣传得少,人民群众了解不深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培训。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局党组、党支部组织头雁作用,带头开展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
(二)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宣传。一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公示等形式开展普法工作,提升企事业单位和师市职工群众法治意识。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责任,推进普法与执法的有机融合,不断提升说理式执法水平。
(三)全面履行依法行政。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等法定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和决策后评估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活动规范高效,将行政处罚和批评教育相结合,切实保障行政当事人的权益。
第六师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