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市卫健委关于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05-26 12:11:49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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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彩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军垦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第43号)收悉。经卫健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满足广大群众便民就医需求,我委通过多次调研协调,经师市同意,将原101团医院住院楼一楼改建成青湖路卫生服务中心,并对卫生服务中心引入社会资本进行运营,对开办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机构要求,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建设,青湖路卫生服务中心正式运营后,将开展全科诊室、中医理疗、检验、检查等卫生服务,服务范围可辐射军垦南路社区,方便辖区职工群众就医就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第六师卫健委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