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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 发布时间:2026-03-02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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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五家渠格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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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 令第 38 号)《关于公布兵团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兵环函〔2024〕31号)等相关要求,五家渠格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被纳入2026年兵团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接到清洁生产审核通知后,公司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现将企业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五家渠格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李书刚

所在地

新疆五家渠市102团工业园区

生产规模

3万吨/年的混凝土外加剂、500吨/年的聚羧酸减水剂、500吨/年的速凝剂

行业类别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2662

组织机构代码

916590045643913855

二、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2025年)

原辅材料

名称

使用量(t/a)

能源

名称

使用量(t/a)

硫酸

1387

甲醇

282

液碱

577.9

45110

工业萘

1069.1

107万度

甲醛

234.03(折纯后)

蒸汽

3708

单体

181.9



维生素C

0.3



硫酸铝(含18个结晶水)

482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和处置情况(2025年)

废气

废水

主要排放口名称

主要污染物

名称

排放浓度

(mg/m3

许可排放浓度

(mg/Nm3

排放总量

(t/a)

许可排放量

(t/a)

DA001

硫酸雾

1.7

45

/

/

非甲烷总烃

20.8

120

/

/

颗粒物

2.4

120

/

/

甲醛

0.5L

120

/

/

DA002

硫酸雾

2.7

45

/

/

非甲烷总烃

10.6

120

/

/

颗粒物

2.5

120

/

/

甲醛

0.5L

120

/

/

DA003

二氧化硫

29

200

/

/

颗粒物

19.5

30

/

/

氮氧化物

4

300

/

/

非甲烷总烃

60.5

120

/

/

DA004

颗粒物

3.2

120

/

/

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各个车间有收集装置可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后经巴歇尔槽排到102团城镇污水管网后处理。

固体废物

类别

名称

2025年产生量

(t/a)

处置情况

一般工业固废

废塑料袋

3.84

委托售卖

危险废物

废机油

0.1894

委托有资质机构处理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应急预案

已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4月28日在第六师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660600-2024-015-L。

其他风险防控措施

装置中罐体类设备设置围堰并做防渗透措施,有害气体密闭管理设置有毒气体报警。

厂区地面硬化、加大绿化面积,生产单元、化学品仓库等实行严格的防渗措施,装置区周边设置截水沟。

公司内部设置了环境管理部门,制定了《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及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各污染源排放均可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

五家渠格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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