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违规处置车辆零部件、拼装机动车等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与生态环境污染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依法查处假借“二手车收购”名义回收报废机动车,并转售至非法拆解窝点或自行拆解的违法行为,深挖非法窝点车辆来源,斩断非法回收链条;严查利用虚假“灭失”手续处置报废车辆行为;整治无资质主体通过拍卖方式收购废旧机动车等违规活动。
(二)整治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聚焦汽修门店、城乡结合部、废弃厂区、闲置院落、废旧物资集散地、二手车及汽配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查处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承修报废机动车、为非法报废机动车交易提供便利的行为;依法查处企业未按规定上传机动车拆解前、拆解后以及注销证明照片,整治回收企业无实车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下简称《回收证明》)、虚假填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违规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等行为。
(三)整治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部件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将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拒不报送溯源信息或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以及向无处理资质的企业出售和转卖拆解的废旧三元催化器等行为;核查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零部件登记台账,对零部件大量缺失的,倒查其是否存在与非法回收拆解“黑作坊”合作,配合接收拆除部分零部件的报废车并开具《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监督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国家标志规范使用,依法查处违规翻新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三元催化器等零部件的行为,查处销售未标注“再制造产品”标识的不合格再制造件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使用虚假材料办理机动车注销行为。强化以车辆“灭失”为由办理注销登记事项审核,深挖虚假注销背后违法线索,严厉打击报废车辆非法流转、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全链条违法活动。
(五)整治不规范拆解行为。依法查处不在核定场地开展拆解作业、露天拆解,随意倾倒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制冷剂等危险废物,污染水土环境等行为;依法查处仅以氧割设备剪断、切割或压扁车架(车身)等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整治油水收集处理设施闲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不达标,未按规定规范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废旧三元催化器及废三元催化剂等行为。
二、举报受理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回收拆解相关线索,相关部门将对核查属实的线索依法处置,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一)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及其他有效方式提供尽量详实的违法线索,以方便查处取缔。
(二)举报处理。接到举报后,受理部门立即结合工作职责对线索进行核实查处。
(三)严格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举报受理电话
师市商务局:0994-5800507
师市发改委:0994-5804910
师市工信局:0994-5800407
师市公安局:0994-5810997
师市生态环境局:0994-5672503
师市交通运输局:0994-5713660
师市市场监管局:0994-5806315
四、相关法律提示
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严禁无资质单位和个人私自拆解、非法倒卖报废机动车及其 “五大总成”。对于非法回收拆解、违规处置报废机动车的主体,相关部门将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第六师五家渠市商务局
第六师五家渠市发展改革委
第六师五家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六师五家渠市公安局
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局
第六师五家渠市交通运输局
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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