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各相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提高工伤预防费的科学管理与使用效能,切实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7〕13号)及《兵团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26〕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师市近年来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发生的特点,经第六师五家渠市、兵团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7年第六师五家渠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布如下,请相关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
一、2027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根据对师市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数据的分析,确定以下领域为2027年度工伤预防工作的重点方向:
1.重点行业企业: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制造业、新就业形态。
2.重点群体: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如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师市范围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硬件设施和技术保障能力,属于本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相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可结合自身需要申报工伤预防项目。所属行业划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执行。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项目类别与内容
工伤预防项目分为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内容必须紧扣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预防主题,应与单位常规性安全教育培训有所区分。
1.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主要用于面向参保单位社保专员、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开展的工伤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预防知识和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包括媒体宣传、公益广告、知识竞赛、宣传品制作或购买、工伤预防安全展示等;
2.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主要用于面向参保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负责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和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工伤预防政策培训;对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一线职工进行工伤预防知识、技能培训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资料印制、教材教具购置、线上培训课程制作、购买、开展培训必要的前期调查人工费等;
(三)项目数量
1.选题方向:申报项目应优先围绕本指南确定的重点领域进行设计。如需申报重点领域之外的项目,必须在申报材料中充分说明其必要性和预期效益。
2.数量限制: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年度内,申请的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各不得超过1个,总计不超过2个,并需分别提交独立的申请材料。
(四)申报材料
申报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的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申报工伤预防项目需提供下列材料:
1.《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
3.《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明确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周期,提供项目费用测算依据,设定具体绩效目标。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周期超过1年的,应当列明项目各年度的费用预算和绩效目标。提供媒体宣传服务的,应明确播放内容、版面、频道、栏目、次数、时段、时长、期限、期数等;制作工伤预防宣传成品的,应明确成品来源、规格、样式、数量、发放对象;开展宣传活动的,应明确活动时间、内容、方式、范围、参与对象等。开展工伤预防培训的,应明确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长、培训内容、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师资力量、实训场地、设备配备等;
4.申报单位合法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及与申报项目相对应的宣传、培训资质证明(委托实施的除外);
5.相关专业人员、设施设备、技术手段等材料。
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申报的工伤预防项目只提供附件1、2、
3。
三、绩效目标与实施周期
(一)宣传项目绩效目标
宣传成品符合委托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宣传项目宣传受众对象对宣传内容的知晓率达到85%及以上;
(二)培训项目绩效目标
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培训项目培训率达到90%及以上,培训项目考试通过率达到90%及以上,培训项目满意率达到85%及以上。
(三)实施与验收周期
所有获批项目原则上应在当年度内完成,并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验收申请等相关材料。验收结算手续在项目通过最终评估后及时办理。如绩效目标未完成,按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期限整改。规定期限内整改仍未完成的,退回已拨付资金,取消其未来三年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资格。
四、组织实施要求
(一)学习掌握法规政策
有申报意愿的单位要认真学习《工伤保险条例》、人社部规〔2017〕13号文件及兵人社发〔2026〕31号文件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掌握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项目实施、项目结算、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项规定及要求。
(二)突出专业性与针对性。各申报单位应确保项目设计紧扣工伤预防主题,精准聚焦本行业、本单位的主要工伤风险和重点岗位、人群,切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体现“预防为主”的理念。
(三)严格按时规范申报。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26年11月10日20:00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将全套申报材料报送至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如缺项、未盖章等)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6办公室
联系科室: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一科
联系电话:0994-5839203
电子邮箱:52745408@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2027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单位名称-项目类别”)
第六师五家渠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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