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师市培训市场秩序,优化培训服务供给,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水平,充分发挥优质培训机构在技能人才培养、促进就业创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及兵团人社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师市实际,现就引进优质培训机构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依法设立、专业突出、教学优良、管理规范的培训机构。申请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办学范围涵盖“无人机驾驶员”“长期照护师”“民宿管家”“公路养护工”“桥隧工”等师市急需紧缺工种,或已具备开展上述相关专业(工种)培训的能力与明确计划。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具备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资质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企业培训中心、本科院校,以及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三)具有与所申请培训专业(工种)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材、稳定的师资队伍、规范的实训场地及必要的设施设备。
(四)社会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及不良培训从业记录。
(五)具备健全的教学管理、学员服务、财务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体系。
二、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申报。
(二)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需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提交至第六师五家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1办公室(地址:第六师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号,联系电话:0994-5828316)。
(三)评审程序:师市人社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重点考察机构的资质条件、专业能力、培训业绩、师资水平、社会评价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并按程序进行公示。
三、政策支持
经评审入选的优质培训机构,将享受以下支持:
(一)纳入“第六师五家渠市职业技能培训合作机构名录”,予以官方推介。
(二)承接师市各级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重点群体培训任务。
(三)支持参与师市组织的技能人才供需对接、政策宣讲、教学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协助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各级相关扶持政策、参与评优评先。
(五)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与服务反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与问题。
四、服务规范与监督管理
入选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招生宣传,保证培训质量,保障学员权益,自觉维护培训市场秩序。师市人社局将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教学质量不达标、学员投诉核查属实等情形的机构,将视情节采取警示约谈、限期整改、暂停任务直至移出名录等措施,并依法依规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我们诚邀符合条件的优质培训机构积极申报,携手共进,为师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师五家渠市职业技能培训合作机构申报材料清单》.pdf
第六师五家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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