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经清理、核实等程序,我公司计划对101团团办企业部分应付款项进行核销。现将拟核销应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销应付账款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提高财务报表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公司对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逐一进行了核查清理并充分征求团场意见。经确认,拟核销应付账款因债权人注销工商登记、长期挂账无人催收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支付,我公司拟对该部分款项予以核销。
二、拟核销应付账款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截至2018年4月,与原101团团办企业已无业务往来的应付款项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共计34笔,涉及金额合计2,801,834.56元。以上应付款账龄长达15年以上,且近7年来各公司及个人未向我公司追讨,相关公司已注销或被吊销注册登记,无法取得联系。
特此公告。
五家渠市众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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