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第六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主体信用评价的公示
根据兵团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兵团农田建设项目参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兵农建发〔2025〕7号)要求,各团场已完成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现将相关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依据
《兵团农田建设项目参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兵农建发〔2025〕7号)
二、评价范围
2025年师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参建主体: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检测、造价咨询、第三方审计等单位。
三、评价周期
参建单位自合同签订至2025年12月31日的履约行为。
四、评价结果
见附件。
五、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止。
六、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参建单位对此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第六师农业农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第六师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
联系电话:0994-5800629
第六师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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