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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公示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6年第一期)

  • 发布时间:2026-03-17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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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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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新疆梅卡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30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线索推送,当事人销售的酥白葡萄酒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督抽检,报告显示:甲醇项目不符合GB/T 15037-2006《葡萄酒》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No:25F1223028)后,立即采取召回措施,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经查问题原因如下:1.原料因素,葡萄皮、果核和果梗中果胶含量较高,果胶在果胶酶作用下分解产生甲醇。2.发酵温度控制不当,发酵过程中温度较高,加速果胶酶的水解反应。对此,当事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优化原料处理,减少带梗/带皮比例,同时控制果胶酶的用量。2.严格控温发酵,确保发酵罐的温控系统(如夹套冷却)工作正常。3.加强中间体检测,对原酒进行甲醇含量的快速检测,一旦偏高,提前进行工艺干预。4.加强人员培训,提升调配部门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水平。5.规范样品酒标识与管理,并做好发货记录,确保可追溯。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1月5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直接送达当事人并进行了现场检查。2026年3月10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六师市监处罚〔2026〕30号),作出没收不合格酥白葡萄酒7箱(6瓶/箱、750mL/瓶)共42瓶,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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