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五家渠王阿姨早餐店(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2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线索推送,当事人使用的一批次煎炸过程用油被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监督抽检,报告显示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NO:260427DE0014)后,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自查,经查,因当事人对煎炸用油氧化变质速度认知不足,未严格执行更换周期管理制度,导致油脂中滋生有害物质,造成煎炸用油检验不合格并用于食品加工。对此,当事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将煎炸用油更换周期由原4~5天一次调整为3天一次,并建立油品更换记录台账,明确责任人每日核查;2.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油脂使用规范及危害防控要求,提升质量安全意识。当事人已提交整改报告,执法人员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6年5月26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直接送达当事人并进行了现场检查。2026年7月21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了《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六师市监处罚〔2026〕124号),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24元;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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