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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发改委关于公开选聘2026年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5-25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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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发改委关于公开选聘2026年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为组织开展好2026年师市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我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选聘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安全管理等工作技术服务机构。现就公开选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26年5月25日-2026年6月8日。

二、工作内容及目标要求

(一)工作内容:1.派员对辖区内在建人防工程(按照1个项目计算)的隐蔽、预留预埋工程现场施工情况、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国家和自治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法律责任,遵守我办管理制度。2.派员对辖区内7个已投入使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具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书面意见(按照1年不少于3次,一次不少于2人)。3.派员对7个军事设施保护区域制作安装地埋式标识牌(1M*1.5M金属标志牌)。

(二)目标要求:1.参与对在建人防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现场检查抽查巡查和验收、监督资料准备等工作,严格执行自治区及兵团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安排到场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有人防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安全使用等工作经验。

三、报名要求

(一)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二)专业能力:派出检查监督管理的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具备各类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人防工程规范标准和检测技术。(三)设备与设施:配备检测仪器和设备,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拥有固定的检测场所,满足检测工作的相关标准。(四)业绩与信誉:具有类似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的业绩,能够提供相关合同、监督报告等证明材料。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能够遵守人防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检测规范。(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测流程控制、数据审核、报告编制等环节规范、公正。

四、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五、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为50000元(五万元整)。

六、响应文件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企业资质、派出人员的专业技术证书、设备、业绩、信誉相关证明材料。3.法人证明及委托书;报名联系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其他有关证件。4.报价函(格式自拟),报价金额以百元取整。5.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方式

报名单位需在2026年6月8日下午19:30前将响应文件料提交至第六师五家渠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或将报名响应文件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594357401@qq.com邮箱,逾期送达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我委将予以拒收。现场提交材料的,报价单必须进行密封,由报名单位于报名时间内自行带到现场提交,如报价单未按要求密封或提前提交的将视为无效。

八、评选方法

若本次选聘有效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则取消本次选聘工作。报名单位3家及以上则按报价、业绩等进行综合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丰婷婷

联系电话:0994-5804910  13999345178

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五家渠市政府4楼16号办公室)

特此公告!

第六师人防办

2026年5月25日

2026购买服务预算

工作内容

数量

次数

人数

费用

合计(元)

质量监督

1个

现场监督检查9次

2人(竣工验收3人)

800/人

16200(800*2*8+800*3*1)

军事设施标志牌制作安装

7个



3700/个

25900

安全检查

7个

现场检查2次

2人

500/人/天

2000

小计





44100

税金





4000

合计





4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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