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第六师五家渠市生态环境信访件第十批共3件,现将第十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问题类型 | 涉及团场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BT2D6S2025081902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五家渠市兵团党委党校近期多次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 噪声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 | 8月19日晚,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组、信访局以及青湖路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前往迎宾大道兵团党委党校院内施工点核查噪音扰民情况。经查实,五家渠市兵团党校学术交流中心改造项目8月17日、18日夜间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夜间混凝土浇筑及免爆施工,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正常休息造成了明显影响,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解决夜间施工噪声问题 | 8月19日,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兵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监理工程师,明确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夜间施工。施工方已明确表态,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承诺未经允许绝不进行夜间施工。五家渠垦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发现现场违法违规运输作业商砼车2辆,经查均无运输报备手续。民警依法对商砼车驾驶员存在的3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1)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2)实施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3)依照驾驶载货汽车超过最大载重质量百分之三十未达百分之五十进行处罚,并责令商砼车驾驶员严格履行报备手续按照指定时间、路线依法依规通行。商砼车驾驶员表示对处罚无异议,今后会按照要求开展运输作业,杜绝扰民行为发生。 | 无 | |
2 | 受理编号BT2D6S2025081902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五家渠市青湖华庭原新港小区旁施工的援疆人才楼项目,白天使用柴油发电机施工,噪声及柴油气味扰民,影响房屋采光。 | 噪声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年8月20日,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核实,经核实,新港小区南侧的山西省对口支援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才交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因现有市政供电线路功率不足,确实存在白天使用发电机施工的情况,使用发电机产生的噪声及柴油气味扰民的情况属实。临时搭建的彩板房高3米,与居民楼保持了12米的距离,未影响新港小区住宅楼采光。 | 部分属实 | 解决施工噪声、异味问题 | 2025年8月21日上午,住建局约谈了建设单位五家渠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总工,监理单位新疆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总监理工程师。明确要求项目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的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最大程度减少施工噪音、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坚决杜绝类似扰民事件再次发生。施工企业表态,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已于2025年8月21日零时起停止使用柴油发电机,并将发电机清运出施工现场。 | 无 | |
3 | 受理编号BT2D6S2025081902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 五家渠市阳光康居二期居民反映,小区内部分居民养狗不拴狗链,管理不负责。小区内流浪狗多,狗叫扰民。小区草坪改建停车场破坏绿化。 | 噪声 | 公安局、人民路街道 | 师市公安局和人民路街道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合阳光康居二期物业工作人员和网格长现场查看了解小区内实际情况,经排查存在居民养狗不拴绳的情况,小区内有流浪狗两只,狗叫扰民情况偶有发生。 | 部分属实 | 规范管理市区养犬行为,解决流浪狗扰民问题,做好小区绿化管理 | 一是摸排统计小区内饲养犬只的具体情况,人民路街道工作人员联合物业及各楼栋的联户长共同摸排统计本楼栋的养犬情况。目前小区内共有34户居民养犬,合计养犬44只,其中大型犬5只,中型犬3只,小型犬36只。另有流浪狗2只,辗转于市区各小区之间。二是人民路街道组织社区宣传引导辖区居民规范饲养犬猫,在小区居民群中连续宣传《倡导文明养犬 共享美好生活》、《文明养犬,从你我做起》等,倡导文明养犬,拴狗绳、戴狗罩。相关消息推送至阳光康居二期24个居民群及1个商铺群并实现全覆盖,实现营造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后附图)。三是调解因家养犬、猫引发的矛盾纠纷,街道工作人员前往阳光康居二期小广场及养犬居民家中了解情况,部分养犬居民同意加强犬只管理降低扰民影响。四是经现场查看,未发现小区内有破坏绿化将草坪改建停车场的情况。阳光康居二期小区西门外道路两侧有政府投资民生工程(林下停车改造项目),将部分绿化带改为停车位,缓解市区停车压力。 | 无 |
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六师五家渠市期间:2025年8月5日-8月24日
邮政信箱:新疆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A041号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投诉举报电话:0994-581-8223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上10:00-晚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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