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第六师五家渠市(以下简称“师市”)政务信息,特编制了本指南,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wjq.gov.cn)“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师市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师市行政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各团(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第六师办公室、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履职依据。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负责执行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简介。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领导组成,政府工作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3.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历年政府工作报告。
4.政府会议。主要包括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情况。
5.统计信息。主要包括统计公报和统计数据。
6.收费公开。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信息公开。
7.双公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
8.政府采购。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政策法规(包括项目目录、标准)、交易信息(实施情况)等。
9.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等。
10.脱贫扶贫。主要包括脱贫扶贫信息等。
11.公共卫生。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信息。
12.市场监管。主要包括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日常监管信息。
13.教育信息。主要包括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咨询方式等信息。
14.招录招聘。主要包括公务员招录和事业人员招聘信息。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
2.其他形式:互联网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务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师市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师市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师市或师市办公室的政务信息。
为有利于申请人方便快捷获取政务信息,根据师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由师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请直接向师市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务信息,申请人请直接向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办公时间:10:0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685119
邮政寄送
收件人: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邮政编码:8313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提交
请登录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二)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jq.gov.cn)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务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载体形式。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务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答复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务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务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务信息,可能危及政务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务信息。
(五)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由师市各部门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师市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第六师五家渠市数据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团镇、师市各部门的受理工作,转交、催办未经过师市受理机构的申请。
办公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685119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新疆泯江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泯江科技TCP-PP、PE、PERT系列柔性耐温高压复合管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申请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租赁兵团新型建材工业园区孵化区三期5#、6#标准厂房,建设TCP-PP、PE、PERT系列柔性耐温高压复合管道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安装1条HDPE管生产线、1条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生产线、1条连续纤维缠绕增强聚乙烯复合管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辅助工程依托园区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25%。
二、根据新疆丝路之祥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新疆碳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碳诺评估发〔2026〕六师第28号),该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三、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及施工作业扬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污水管网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线挤出、缠绕、过塑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空间(含密闭式集气罩)负压收集,由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60mg/m3),臭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牵引切割在数控的密闭设备内进行,激光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喷码机自带的烟尘处理器收集处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厂界浓度限值(4.0mg/m3),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6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隔声罩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机油桶、废催化剂在厂区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兵团新型建材工业园区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第六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检查。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行政楼10楼3号办公室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新疆泯江科技TCP-PP、PE、PERT系列柔性耐温高压复合管道生产项目 | 兵团新型建材工业园区 | 新疆泯江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丝路之祥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一、租赁兵团新型建材工业园区孵化区三期5#、6#标准厂房,建设TCP-PP、PE、PERT系列柔性耐温高压复合管道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安装1条HDPE管生产线、1条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生产线、1条连续纤维缠绕增强聚乙烯复合管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辅助工程依托园区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25%。 | 施工期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及施工作业扬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现有污水管网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产线挤出、缠绕、过塑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空间(含密闭式集气罩)负压收集,由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60mg/m3),臭气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牵引切割在数控的密闭设备内进行,激光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喷码机自带的烟尘处理器收集处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厂界浓度限值(4.0mg/m3),厂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6mg/m3)。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隔声罩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手套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机油桶、废催化剂在厂区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五家渠磐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五家渠磐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智慧商砼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申请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五家渠磐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智慧商砼工厂建设项目位于第六师芳草湖农场5连,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条180m3/h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附属设施,年产商品混凝土10万m3。项目总投资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4.75%。
二、根据乌鲁木齐市蓝白丽景环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新疆碳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碳诺评估发〔2026〕六师第26号),该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三、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均采用密闭形式并在顶端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顶部排气筒排放(DA001-DA004),其排气口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搅拌主机设于全封闭搅拌楼内,主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通过搅拌楼顶部排气筒排放(DA005),其排气口离地高度不得低于15m。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限值要求(10mg/m3)。砂石堆场采用全封闭钢架结构,内部安装固定式喷淋抑尘系统;骨料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输送机,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应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出入口设置全自动车辆冲洗平台;运输车辆密闭、限速。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5mg/m3)。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133t/a,倍量替代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266t/a。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清水回用于清洗,泥浆水回用于混凝土拌合,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团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定期维护、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沉淀池沉渣、收集粉尘等回用于生产,洗车废水沉淀物外售用作筑路材料;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或厂家回收;混凝土试块、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芳草湖农场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第六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检查。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管理区:
你公司报送的《奇13井等2口钻试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申请批复的报告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红旗农场新钻2口预探井,分别为奇13井、奇14井,井型均为直井,设计井深均为4200m,总进尺8400m。完井后进行试油,获取区域油气产能相关参数。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4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7.33%。
二、根据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新疆碳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碳诺评估发〔2026〕六师第25号),该项目在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三、项目须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经科学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保护,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减缓和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严禁在农田区设置生活营地,有效控制和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减少项目建设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控制施工扬尘,严禁大风天气施工。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进入施工区域,应以中、低速行驶,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保持作业面湿度,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使用高质量柴油机、柴油发电机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及试油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及生活污水,钻井施工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工艺”,分离出的液相循环使用,完井后剩余泥浆回收利用,洗井作业废水及压裂返排液排至钻井平台专用储罐储存,最终由密闭罐车拉运至吉28区块原油脱水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进入注水系统回注油层;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采用密闭式吸污罐车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钻井岩屑及泥浆排至“泥浆不落地”设备进行固液分离,导眼和一开为水基泥浆,同岩屑一起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收用于后续钻井循环使用,不外排;固相经处理达到《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限值后综合利用,不满足综合利用要求的委托有资质的岩屑处理单位进行处置。二开为油基泥浆,同岩屑一起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固液分离后,液相循环使用,固相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落地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防渗膜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拉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钻试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沙治沙措施,并持续动态优化调整,重点做好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程序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红旗农场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第六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不定期检查。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
五家渠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6年
第二季度水质状况报告
一、监测情况
1、监测时间及点位
2026年4月17日,第六师生态环境局对五家渠市青格达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取水口为五家渠市水厂。
2、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39个项目,详见下表。
五家渠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水源地分类 | 监测项目 |
地下水饮 用水水源地 | 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五家渠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参与评价的39个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水质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用水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近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5672605
通讯地址:新疆五家渠市行政楼10楼3号办公室
邮编:831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泯江科技TCP-PP、PE、PERT系列柔性耐温高压复合管道生产项目 | 兵团新型建材工业园区 | 新疆泯江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丝路之祥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6.23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