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第六师五家渠市(以下简称“师市”)政务信息,特编制了本指南,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wjq.gov.cn)“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师市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师市行政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各团(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第六师办公室、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履职依据。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负责执行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简介。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领导组成,政府工作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3.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历年政府工作报告。
4.政府会议。主要包括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情况。
5.统计信息。主要包括统计公报和统计数据。
6.收费公开。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信息公开。
7.双公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
8.政府采购。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政策法规(包括项目目录、标准)、交易信息(实施情况)等。
9.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等。
10.脱贫扶贫。主要包括脱贫扶贫信息等。
11.公共卫生。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信息。
12.市场监管。主要包括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日常监管信息。
13.教育信息。主要包括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咨询方式等信息。
14.招录招聘。主要包括公务员招录和事业人员招聘信息。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
2.其他形式:互联网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务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师市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师市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师市或师市办公室的政务信息。
为有利于申请人方便快捷获取政务信息,根据师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由师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请直接向师市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务信息,申请人请直接向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办公时间:10:0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685119
邮政寄送
收件人: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邮政编码:8313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提交
请登录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二)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jq.gov.cn)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务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载体形式。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务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答复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务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务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务信息,可能危及政务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务信息。
(五)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由师市各部门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师市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第六师五家渠市数据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团镇、师市各部门的受理工作,转交、催办未经过师市受理机构的申请。
办公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685119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4〕64号)等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520个岗位218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所需印证材料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和所需印证材料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表。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3月3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为在疆服务期内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团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的工作经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日。
5.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兵团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报考者对报考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6.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兵人社发〔2025〕39号)相关规定,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毕业证书落款年度近3年(含毕业当年度,即2024年1月1日后毕业的毕业生)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职称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申请。2026年3月5日12:00至3月16日1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2026年3月7日至3月15日,每日18:00更新岗位报考情况,供报考人员自行查询参考。3月16日18: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报考者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招聘程序。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应提供地(州、师、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原件、复印件。报考有工作经历等要求岗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资格审查。2026年3月5日12:00至3月17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6年3月16日18: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3月16日18:00后,未提交申报材料或者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3.缴费确认。2026年3月5日12:00至3月18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办理网上确认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2026年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考试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两科)80元。
4.岗位调整和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南疆师市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南疆团场招聘岗位可放宽至1:1,具体详见《岗位表》。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于2026年3月25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10:00至27日18:00。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者,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
5.打印准考证。2026年4月13日至4月18日。已完成缴费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环节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考试类别。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含:公共卫生管理、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药剂类)、中小学教师类(含:小学教师类、中学教师类)。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内容详见(附件3)。
2.考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
09:30—11: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4:00—16: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新疆兵团考点(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疆外考点(湖北省武汉市、辽宁省沈阳市、甘肃省兰州市)。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考试地点,考试当天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者于2026年5月上旬在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岗位核减或核销。因无人报考或报考者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的岗位,将进行岗位核减或核销。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到报考岗位开考比例后进行面试。岗位招聘人数大于1人,面试未形成竞争关系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如:招聘计划为1个,笔试合格且资格复审通过为0人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2个,笔试合格且资格复审通过为1人—3人的,核减招聘计划1个;招聘计划为3个,笔试合格且资格复审通过为1人—6人的,核减招聘计划1—2个)。
1.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线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在报名系统提交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凡有关材料中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员应按照递补人员比例在报名系统提交职位所需其他印证材料。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
3.面试记分。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2科共300分,按照核算标准,在汇总总分时将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即笔试成绩÷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其中:
1.采取“结构化面试”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并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2.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其中,面试成绩中,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数的40%,技能测试占面试总分数的60%,各项成绩均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四、体检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报考者承担。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体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至1年,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对象实际确定,自签订聘用合同日期起计算。试用期间发现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不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聘用单位相关规定确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或其他岗位,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离职或报考其他单位的,聘用单位须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放行。
八、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本次招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牟利的,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政策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400—0010370、0991—8880763
监督电话:0991—2896676
附件:1.兵团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3.兵团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pdf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即将开始。全兵团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711名。招考公告于2026年1月27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发布。报名时间为1月30日至2月6日,笔试时间为3月14日至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郑重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公务员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考试培训班和发行的涉考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等问题,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2025年12月22日五家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党伟俊为五家渠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五家渠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刘发林为五家渠市军垦路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孙小璐为五家渠市青湖路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刚为五家渠市人民路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任命:李默为五家渠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磊五家渠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任命:胡志建为五家渠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靳康康五家渠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五家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2025年下半年第六师五家渠市面向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增加笔试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每个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请大家自行查看附件。请进入体检环节的各位考生于12月2日(星期二)上午8:40在第六师五家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集合,由师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超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各位考生届时携带好个人身份证,空腹切勿饮食饮水,体检费用自理(支持手机支付)。
特此公告。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师市战略,吸引一批高层次人才助力第六师五家渠市(以下简称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时补充师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力量,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师市引育人才的相关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第六师五家渠市“百名硕士进六师”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和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采取面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批共10个岗位拟引进14人,涵盖文化、城市规划、医疗卫生等领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下半年第六师五家渠市“百名硕士进六师”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社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人才。具体岗位和引进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身体素质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12日(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7.已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网及第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59)。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院校出具的大学成绩单)、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具有国外学历并以此学历报名者,需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开具的相关证明。
2.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日16:00至11月19日19:00。每人限报1个岗位。11月19日19: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报考者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考岗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招聘程序。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方式
招聘主要通过“面试+考察”方式开展招聘工作(同一岗位审核通过参加考试人数超过25人及以上的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教师教师类专业岗位增加试讲等环节)。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12日16:00至11月20日1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在2025年11月19日19:00前报名申请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2025年11月19日19:00后,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五)缴费确认
2025年11月12日16:00至11月20日20: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和报名缴费,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涉及的考生笔试科目缴费情况后期另行通知。
(六)面试
师市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具体时间结合报名实际情况确定。
(七)岗位调剂
如出现岗位空缺情况,根据岗位匹配情况,可在其他同科目、同类型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进行调剂。
(八)体检
由师市人社局负责联系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报考者因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缺额时,视情况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的每个环节报考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报考人员。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结果、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网及第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未收到问题线索者,按相关规定办理拟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认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拟聘用人才无正当理由、15日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聘用人才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六、监督
第六师五家渠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第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情况。
2.本公告确定的招聘时间和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请在第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看。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上报的材料负责。如报名提供的材料与公告要求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六师五家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4-5804631
咨询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
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热线:400-020-16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8:00
附件1:2025年下半年第六师五家渠市“百名硕士进六师”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第六师五家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3日
为满足兵团第六师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辖区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力,切实发挥专职消防员作为现有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主力军有效补充的积极作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根据消防站执勤实力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招录人数共计6人:
(一)灭火救援岗位:5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1997年7月20日至2007年7月20日),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限男性;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二)驾驶岗位:1人,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1990年7月20日至2005年7月20日),须持有A1、A2或B2驾驶证,自愿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和操作等工作,限男性;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二、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应聘人员需政审合格,无纹身;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现将直接辞退,应聘人员需体检合格;
6.无吸毒史。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
3.解放军和武警退役军人及退出的优秀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4.取得机动车维修、车辆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飞行器控制、装备维修、游泳潜水、摄影、烹饪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专业人才优先;
5.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讯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6.取得A1、A2、B2驾驶证的优先;
7.后勤保障岗位取得电工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8.车辆维护岗位从事三年以上车辆维修经验的优先;
9.体育特长生、体育院校毕业学生优先;
10.持有UTC、CAAC无人机操控员执照优先。
(四)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7.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后予以辞退的;
8.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9.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0.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此次采取网上报名、实地报名,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五家渠市北海街消防救援站。
(三)报名方式。招录对象须电脑填写并打印《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本人及户主页)、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3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近三个月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报名点递交报名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确保清晰,信息准确,否则不予接收)招录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和工作单位调剂的,须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四)资格审查。招录对象递交报名材料后,单位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以电话、书面方式回复告知。
(五)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标准详见《五家渠市北海街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六)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七)体格检查。在兵团第六师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八)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
(九)公示。以上环节结束后,招录单位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对外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后招录单位可与新入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录用和入职培训。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新招聘人员由五家渠市北海街消防站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期间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随意外出。培训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培训期间退出的,空缺名额可在同一岗位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入职培训结束后,实行轮休工作机制,24小时驻勤。
四、待遇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优惠政策。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21:00
咨询热线:
0994-5812119 13070429785
特此公告。
五家渠市北海街消防救援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