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第六师五家渠市(以下简称“师市”)政务信息,特编制了本指南,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wjq.gov.cn)“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师市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师市行政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各团(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第六师办公室、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履职依据。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负责执行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简介。主要包括第六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领导组成,政府工作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3.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历年政府工作报告。
4.政府会议。主要包括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情况。
5.统计信息。主要包括统计公报和统计数据。
6.收费公开。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信息公开。
7.双公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
8.政府采购。主要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政策法规(包括项目目录、标准)、交易信息(实施情况)等。
9.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等。
10.脱贫扶贫。主要包括脱贫扶贫信息等。
11.公共卫生。主要包括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信息。
12.市场监管。主要包括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日常监管信息。
13.教育信息。主要包括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咨询方式等信息。
14.招录招聘。主要包括公务员招录和事业人员招聘信息。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请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1.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务门户网站;
2.其他形式:互联网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务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5.师市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6.师市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本指南,可申请公开师市或师市办公室的政务信息。
为有利于申请人方便快捷获取政务信息,根据师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公开职责,由师市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师市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务信息,请直接向师市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务信息,申请人请直接向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办公时间:10:0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685119
邮政寄送
收件人: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603号
邮政编码:831300
其他:信封上请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提交
请登录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提交申请。
(二)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第六师五家渠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jq.gov.cn)下载,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务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载体形式。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务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三)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四)答复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务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务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务信息,可能危及政务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务信息。
(五)信息处理费
本机关提供政务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由师市各部门答复的申请,受理机构为师市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第六师五家渠市数据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各团镇、师市各部门的受理工作,转交、催办未经过师市受理机构的申请。
办公地址: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4-5685119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随着第六师五家渠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规模不断扩大,提高用水效率、提高用水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迫在眉睫,建立和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是促进水资源节约,建设生态文明的客观选择,是理顺价格关系的重要手段。第六师五家渠市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行差别化水价对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至关重要。
二、政策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3.《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
4.《关于推进我区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7〕198号);
5.《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
6.《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管理办法》共有21条。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制定目的及依据、管理职责和实施范围;第四条至第十四条为具体条款,主要介绍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用水费;第十五至第十七条为账务管理、收费公示及维权途径;第十八至第二十一条为工作要求及名词解释、政策解释及执行时间。主要内容是:
(一)实施范围。城镇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公共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
(二)管理职责。发展改革委负责加价水费标准的制定;水利局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用水总量计划定额指标管理;财政局负责加价水费收取后的资金监管;城镇供水企业负责加价水费的收取。
(三)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分为两类三档:
4口之家及以下,按户均用水量计价,分为三档:第一档为每户每月12.4立方米(含)以下部分,按批准到户综合水价(即1.88元/立方米)计费;第二档为每户12.4-24.8立方米(含),超过部分按1.5倍(即2.82元/立方米)收费;第三档为每户24.8以上部分,超过部分按3倍(即5.64元/立方米)收费。
5口之家及以上,按人均用水量计价,分为三档:第一档每人每月用水3.1立方米(含)以下部分,按批准到户综合水价(即1.88元/立方米)计费;第二档每人每月用水3.1-6.2立方米(含)之间部分,超过部分按1.5倍(即2.82元/立方米)收费;第三档每人每月用水6.2立方米以上部分,超过部分按3倍(即5.64元/立方米)收费。
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的用水量分为四档。第一档为定额内(含)的用水,第二档为超定额20%(含)以内的用水,第三档为超定额20%至40%(含)的用水,第四档为超定额40%以上的用水。第一档用水量按照政府规定的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以下简称“基准供水价格”)标准(即3.85元/立方米)执行;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超定额用水量除正常缴纳水费外,分别按照基准供水价格标准的1倍、2倍、3倍加收水费。“两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超定额用水量加价幅度在到户自来水价的基础上加3倍征收。
(四)加价项目和计费周期。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按照基准供水价格加价,不包含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加价水费核定以年度为周期执行,采取“月定额、年考核、年补差”方式收取阶梯加价水费,水量额度在各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以年度为周期进行核定,采取“年定额、年考核、年补差”方式收取累进加价水费。
(五)加价水费的收取和用途。实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的供水企业因第二、三档水价超过第一档水价获得的差价收入,应纳入师市财政统筹,由供水主管部门负责安排使用,在弥补供应居民生活用水成本并略有盈余后,专项用于抄表到户等供水设施改造和保持第一档水价相对稳定。对于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形成的收入,应设立专账专户,由供水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主要作为供水企业收入,优先用于管网及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等;也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对节水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或用于企业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工艺推广等,不得用于供水企业日常开支或人员工资资金等支出。
(六)施行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该法自2017年施行以来的首次重大修改,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法治体系迈入“智能时代”新阶段。今天,让我们和小安一同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有哪些新变化,自觉提升网络风险防范能力,携手筑牢网络安全的坚实防线。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郝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包含个人和企业事项13项。截至目前,国家层面“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已推出五批共55项,便民惠企清单持续扩容,这既是“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的延续深化,更是以“钉钉子精神”破解政务服务堵点、传递为民服务温度的生动实践,彰显改革初心与攻坚决心。
“钉钉子精神”的核心,在于精准发力、靶向破题。
新一批清单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既涵盖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等赋能发展的“大事”,也包含育儿补贴申领、灵活就业参保、老年人福利补贴申请等贴近生活的“小事”,更有外籍来华人员办理电话卡、海船开航等服务开放的“新事”。这种精准聚焦,如同钉子精准钉入木板缝隙,直击办事“多头跑、反复跑”的痛点,推动改革直抵企业群众需求靶心,让服务供给与民生期盼同频共振。
“钉钉子精神”的关键,在于锲而不舍、破障前行。
目前来看,“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落地成熟一批就再推出一批,常态化推动了各地各部门强化“一盘棋”的全局思维和系统思维,在审批流程优化和重构上形成合力。每一批清单的推进,都像钉钉子一样,一锤接着一锤敲,打通审批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推动“物理组合”向“化学反应”转变。
在落实前四批清单的过程中,各地区强化统筹、加强协同,劲往一处使、攻坚克难。比如上海由市政府办公厅统筹,各类“一件事”部门形成多个工作小组推动“一件事”落地见实效;重庆由市政府办公厅统筹,各类“一件事”不仅有牵头部门也有协同部门,纵横贯通的工作格局为改革加力。这些实践证明,唯有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毅力,持续破解数据共享、流程协同等梗阻,才能让“高效办成”从承诺变为常态。
“钉钉子精神”的底色,在于扎根基层、务求实效。
改革的成效,终究要以企业群众的获得感为标尺。每一批清单不仅追求“高效便利”,更追求“办成办好”。
北京市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时,相关负责人以创业者身份体验办事流程,通过座谈、问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多种方式了解创业者的烦心事,按照实际诉求进行流程优化再造,现在这件事能“一表申请、一次办结”,还能用一张表单同时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和一次性创业补贴两项业务。
广州市落地“新车上牌一件事”时,深度了解消费者在购车上牌环节的诉求,推动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保险等信息共享核查,让市民买新车足不出户网办登记上牌,上牌时间由原来的线下2个多小时,压缩到线上半小时以内办结,实现新车上牌“一网通办”。
这些成效的背后,是“钉牢”服务细节的执着,是把群众“表情包”当作改革“风向标”的自觉。
政务服务改革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一批批重点事项清单的推出,既钉准需求痛点,持续动态更新清单事项;也钉实制度保障,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更钉牢服务闭环,用企业群众办事的评价和口碑倒逼服务提质。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正是政府部门从“碎片化管理”到“整体性治理”的转变,这必能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智办”跃升,让企业群众在每一次办事中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让改革红利持续滋养民生土壤。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兵团办公厅近日印发《兵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旨在通过更大力度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兵团市场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清单》对中央层面设定和自治区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调整,涵盖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多个主管部门的491项具体改革事项。此次改革坚持“应减尽减”原则,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大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在直接取消审批方面,《清单》取消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等多项许可事项;在审批改为备案方面,将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等调整为备案管理;在实行告知承诺方面,涵盖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事项。
对于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重点推行“优化审批服务”举措,包括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如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身份证明等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大幅压减审批时限,许多事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甚至更短;推进全程网上办理,提升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清单》要求,各师市、各有关部门要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同时,要依据清单调整优化业务流程,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题: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再上新台阶——从中央一号文件看2026年“三农”工作路线图
新华社记者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2月3日对外发布,部署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并对今年“三农”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在202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的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底座”。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从何处发力?记者采访了多位权威专家。
端牢“中国饭碗”,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2025年,我国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在2024年迈上1.4万亿斤新台阶上实现高位增长。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粮食生产爬坡难、滑坡易,上来慢、下去快。不能因丰收而麻痹大意,必须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冰川说,去年单产提升对粮食增产贡献率超过九成,此次文件提出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
“这要求我们把重心放在单产提升上,从耕地、种子、农机装备等各个生产要素的优化、协同着手,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胡冰川说,文件还对“推动粮食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促进适销对路、优质优价”等作出相关部署,鼓励各有关方面不断提升粮食质量,让好粮食卖上好价钱,在激发农民多种粮、种好粮积极性的同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
“巩固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成果”“稳定发展蔬菜生产”“积极发展森林食品和生物农业”……文件对各相关产业的发展提出指引,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表示,中国饭碗里装的不仅仅是粮食,肉蛋奶、果菜鱼、菌菇笋等都是美食。各地各部门应落实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动产业行稳致远,让老百姓的餐桌更加丰富,吃得更安全、更加健康、更有营养。
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等影响加剧,增强粮食生产抗灾夺丰收能力越来越重要。文件明确提出“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仇童伟表示,要从加强预警、提升硬件、完善机制三个层面入手,织密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实现精准研判与信息直达;补齐农田灌排、设施农业存在的硬件短板,增强农业抗灾韧性;健全跨部门协同、物资储备与灾后恢复机制,努力增强防灾减灾救灾效能。
强帮扶固基础,以乡村全面振兴带动农民增收
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2026年是开展常态化帮扶的第一年。
“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提高监测帮扶精准性时效性”“提升产业和就业帮扶实效”“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文件对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作出针对性部署。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研究院院长程国强表示,这些部署旨在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帮扶工作从阶段性安排向稳定性、规范性制度转型,确保政策连续稳定,为长久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要建立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对可能出现的大范围、系统性返贫风险快速反应,及时应对。”程国强表示,同时也要对需重点帮扶或有特殊情况地区,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实施更精准的支持,“避免政策‘一刀切’和资源‘撒胡椒面’”。
“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文件的一系列部署,旨在让农民“钱袋子”鼓起来、精神头足起来。
有关专家表示,当前,务农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基本盘,要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协同,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
作为乡村实际工作的切入点,乡村产业关联着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农民收入的增长。
“县域富民产业是农民就地增收的重要载体。”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钟钰说,要通过订单收购、股权分红、就近用工等,拓宽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渠道和方式,公平分享产业发展收益,实现产业强、农民富的良性循环。
宜居又宜业,因地制宜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建设美丽家园、过上美好生活,是亿万农民的期盼和向往。文件部署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强调“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所长胡向东表示,我国农村地区广阔,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产业发展特色等有差异,这就要求各地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发展产业、规划村庄建设。
胡向东认为,一些地方地理位置接近,又拥有同类型的产业或者资源禀赋能够互补,可以打破分散发展模式,进行资源整合,探索片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当前,农村生活条件已有很大改善,但仍有不少短板弱项。文件要求,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改善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提升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解决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人居环境问题……一项项具体部署,聚焦解决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胡向东表示,既要提升硬环境,也要改善软环境,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满足农村居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富足生活的需求。与此同时,乡村更加宜居、生活更加便利,也会进一步吸引投资,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成员表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文件部署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既要求丰富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持续繁荣乡村文化,又提出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等,逐步消除农村陈规陋习滋生蔓延的土壤。
深化农村改革,为乡村全面振兴增添新动力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文件对强化体制机制创新进行部署,提出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等重要举措。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当前,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相继到期。
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与自然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志红表示,文件提出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妥善解决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给农民群众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稳定土地承包方、经营方的预期。
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成员表示,文件提出的系列举措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在土地资源方面,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市土地依法依规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激活农村土地资产价值;
在资金要素方面,持续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加快完善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在人才资源方面,要千方百计细化有含金量的政策举措,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为农创客发展乡村产业提供更好氛围环境,激发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的意愿。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关键在党。文件聚焦建立健全党管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从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基层基础、改进工作方法等方面,对党管农村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绝不能忽视‘三农’工作的重要性。”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成员说,文件对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目的就是要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新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性,落实落细乡村振兴领导责任,把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行动优势。
这位起草组成员表示,文件还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要求。今年农村基层组织将集中换届选举,要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并充实和稳定农村基层一线力量,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三农”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