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第六师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指导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高全行业工业污染治理水平,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参考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工业硅 电石 氯碱行业绩效分级与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多晶硅行业绩效分级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自治区重污染天气煤制天然气煤制液体燃料行业绩效分级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管理要求,结合我师实际对非重点行业企业制定了差异化管控措施,形成了《第六师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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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师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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