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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 发布时间:2026-09-29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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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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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方案(序号3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师市贯彻落实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1)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体系不完善,根据兵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显示,师市仍有多家畜禽养殖场通过传统的深埋和化尸窖自行处置病死畜禽。

二、整改时限

2026年6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及时动态更新兵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内养殖场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性,增设无害化集中处理收集点或鼓励养殖场自建高温等处理设施,规范处置病死畜禽。

四、整改措施

(一)2026年1月底前对“兵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内养殖场信息进行核实、更新,重点核实生产经营状态及现有处置方式等信息,对系统内无效账号、信息偏差数据进行更新。新增“养殖场状态”管理模块,提升行业主管部门的统计效率与动态监管能力。

(二)2026年6月底前因地制宜增设一批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收集点,将自行处理的养殖场(户)逐步纳入集中收集处理体系,统一在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置。

(三)加强宣传指导,督促团(镇)广泛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师、团两级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热线,鼓励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对随意弃置、违规处理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完成情况

(一)开展信息核查更新。2025年10月对接“兵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工程师进行系统升级,完善相关功能模块。安排专人对系统内在册养殖场数据开展全面核查梳理,清除无效账号信息,实施常态化监管,动态更新养殖场正常生产、停养等实时状态。2026年1月底统计,系统内正常生产养殖场户均采取自行高温处理或委托集中处理。

(二)织密收储网点。一是截至2026年6月底,全师建成病死畜禽收集点116个,较2024年新增92个,规模化养殖场投放暂存冷库、冰柜,在散养户占比较大的军户农场、土墩子农场等6个团场另设服务散养户病死畜禽集中收集点8个,投放暂存冷库8个,基本实现收集网络全覆盖。处理模式上,除天康种猪场等5个养殖场自建高温无害化处理设施自行处理外,其余规模化养殖场基本纳入集中统一处理体系。二是师市在105团建成日处理能力达30吨的专业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1家,配套病死畜禽专用收集运输车6辆,其中2026年新增2辆,进一步提升收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宣贯与监管。一是围绕国家、兵团及师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典型警示案例,组织团场农林草原中心工作人员、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及养殖场从业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4次,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二是在2026年1月发布《关于第六师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有关事宜的通告》,公开师、团两级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畅通违法违规处理病死畜禽举报渠道。三是在2026年4月组织开展病死畜禽处理产物流向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未发现相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10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0994-5672536,

邮箱:tdjc6s@163.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0994-5800629



第六师五家渠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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