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22-000287 发布机构 人民政府
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1-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师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21:42:09 来源:五家渠市政府 作者: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师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师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师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在师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第六师五家渠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第六师五家渠市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21-2025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培训学习,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和今冬明春“群众法治大培训”活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提高了自身的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是师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夯实组织机构,为推进师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综合科、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通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科学谋划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师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宪法宣传周”“六个一”活动清单》等,明确各项任务,细化工作职责,不断强化党组班子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是梳理、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师市规范性文件清查工作部署,对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2021年我局未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以普法为前提,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意识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师市工作要求,立足师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完善普法机制,压实普法责任,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以学法、执法和党建为抓手,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以身作则,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师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本单位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扎实执行师市党委、师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本单位的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局主要负责人都亲自进行研究决定,确保本单位依法行政。

二是强化学法用法,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打铁还需自身硬”,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繁多,业务专业性强,而且随着近年来各部法律的修订,每一工作人员要成为合格的生态环保人,合格的法治宣传员,需要不断地学习。为适应时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创新学习方式,采取“远程教育”、“视频交流”和“线上学”等方式,多途径、多举措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打造师市法治意识强、守初心、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今年以来,共组织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参加学习培训35班次,175人次。

三是以案释法,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加强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发布,通过政务网、六师生态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公开报道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今年来,先后报道了10余例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以案释法,利用办案环节深入解读法律,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解释疑惑,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提升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四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通过五家渠政务网公开发布生态环境“双随机”执法信息和行政处罚案件,起到了一定的环境监督和警示作用,引导广大职工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师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今年以来,发布“双随机”执法信息188个,发布行政处罚案件8个,累计罚款59万元,信息公布率100%。

五是多措并举,营造普法氛围。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向居民、商户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倡导自觉维护环境的意识;组织开展环保设施线上公众开放活动5次,浏览人数达到979人,线下开放活动4次,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倡导全民用法律来维护师市生态环境,用行动来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结合师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集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局2021年“宪法宣传周”“六个一”活动,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以执法为抓手,为推进师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环境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为建设法治环境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保障。全面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公开执法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打造一支服务法治环境的专业化执法队伍。2021年,师市生态环境局结合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的实际,组织全体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并组织执法人员统一参加师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至目前止,师市生态环境系统已领取有效执法证17人,执法人员全部持证执法。

二是坚持把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当事人、信访群众及其他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在处理每一件执法案件从现场检查到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执法人员面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以法析理,使他们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执行行政决定。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师市生态环境局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向律师咨询,确保每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为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我局公开全部执法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21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8人次,检查排污单位、建设项目604家次。检查中发现的环境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督办整改,下达整改通知35份;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条件的,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件,其中,查封扣押13件;行政处罚8件(在线监控1件),罚款59万元。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办了1起共青团农场非法倾倒有毒废水致使树木大面积死亡案件,目前,涉案嫌疑人已被公安部门关押,案件已移交司法部门进一步审理中。

四是落实六稳”“六保政策,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和环评豁免,简化审批环节,对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直接出具环评批复,对豁免环评的建设项目无须审批,直接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强化疫情医疗废物处置机制建设,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废水监督性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实现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对18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场所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1次,医疗机构医废安全处置200吨,处置率100%;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现分类监管,差异化管理,切实减少和规范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并探索实践了“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执法”工作新模式。

五是加强行政授权承接与指导工作。针对师市生态环境局授予团场的夜间施工许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和饮用水水源保护三项职权内容,为师市团场15个团场44名工作人员进行授课讲解,提高团场履职能力,提升团场依法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委派1名有执法经验人员为2021年今冬明春职工群众法治大培训,担任授课讲师对《环境保护法》及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知识进行普法宣传;对师市团场、园区、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开展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3次环保执法培训。

二、存在的不足

师市生态环境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三是执法能力不足,新进人员距离熟练掌握现场执法要点、环境处罚程序以及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独立开展执法工作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建立高效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明确法定职责。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平稳实施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保证处罚的合法性。

(三)强化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衔接。继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案件和线索移送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监督监测的规范。

(四)积极推进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本市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鉴定评估机构选定程序等相关配套制度;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

(五)加强环境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

(六)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



                                                                                                           师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