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师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第六师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以来,第六师水利局在师市党委和兵团水利局的坚强带领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六师水利全局中统筹谋划,不断推进六师水利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六师水利行业执法队伍,全力开创六师水利系统依法行政新局面,开启六师水利系统法治工作新征程,努力为全面建设六师法治政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统筹谋划好六师水利行业法治进程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为全面谋划好、统筹好六师水利部门法治建设,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先后3次召开专题动员部署、总结会,就水利系统法治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和总结典型经验。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水利部门法治建设保质保量、如期高效完成,水利局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水利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任务,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实施挂图作战,稳步推进。
三是发挥领导带头作用。以局党组带头学、各部门集中学、部门人员主动学的形式,依托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周五党日固定学习日等载体,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和相关水事法律法规学习。全年,局党组、各部门共开展集中学习30余次。
(二)厘清水利行业部门职能,推动水利行业服务精准化、便民化。
严格遵照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放管服工作,根据自治区、兵团、师市放管服改革文件要求,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是按照承接兵团水利局授予的59项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编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制定了权责清单及工作流程,明确了办理时限,59项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相关内容在五家渠政务网进行了公开。
二是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关于向团场授予行政权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发〔2020〕18号)文件和关于印发《第六师五家渠市落实〈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授予团场4项乡镇级水行政权力事项、2项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利事项,包括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汛前安全检查等6项。
三是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承接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办发〔2018〕23号)要求,我局共审查审批《五家渠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附属设施)》、《五家渠青湖.郦城小区住宅(一期)及配套商业建设项目》、《五家渠新来达鑫瑞棉业有限公司106团轧花厂项目》等42项,其中召开技术审查会审查通过21项,采用承诺式办理事项21项,共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72.06万元。
四是优化审批制度,提高服务效率。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和审批后实施过程中,我局各相关部门以做好服务为基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纠正不符合许可规范的行为,提升水行政服务水平与质量。同时,不断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流程,压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保证生产建设项目顺利开展。2021年,我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网上审批五项,审批完成四个项目初步设计,不断精简整合审批流程,使建设项目早日落地投产。
五是推进招标投标全程电子化。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兵团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兵团的相关制度,对整个过程采取事前备案、事中监督和事后归档的方式进行监督。在水利工程项目审批立项中坚持以发改委红头批复为依据,以师市公共资源平台为依托,以水利工程项目专家评审为基础,对重大项目招投标全过程进行依法依规运作,招投标和评审各环节均留存完备的音视频资料和文本资料,项目实施中按规定进行建档审查备案。2021年,我局实施水利项目10余个,配合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项目招投标全程电子化交易,推进“不见面交易”,让投标企业足不出户就能远程参加开标活动,有效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现代市场体系,最大限度保证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落实水利行业政务公开,打造透明化、公开化的“阳光水利部门”
一是把信息公开网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按师市政府的要求把水利局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全部放入网站,包括机构领导、人事信息、政策法规等大类,公开了河长制、取水许可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利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全年,主动发布信息88条。
二是加强用权管理和政务服务公开。对照水利局权责清单目录,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权利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在政务公开网分项逐条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权利配置情况和公共服务职责,提高行政权力使用透明度和政务服务便利度。2021年,我局全面配合师市党委办公室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梳理工作,同时高度重视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按时按要求做好人员入驻、事项进驻、办理授权到位的审批服务准备工作。根据《六师关于开展兵团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集中攻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事项梳理工作已全部完成,共计59条事项,其中依申请事项14条,公共服务1条,依职权事项44条,因特殊情况取消3条;事项进驻政府服务大厅比例100%,初级网办事项数量5项,占比33%,全程网办事项数量10,占比67%,平均承诺时间压缩80%,最多跑一次事项15项,占比100%。切实从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出发,对现有审批事项承诺时间进行压缩,对申请材料进行精简,使办事流程更加简化,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使“放管服”工作切实落地,为职工群众与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是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按要求做好事项清单的认领和梳理完善,做好监管行为的数据采集。目前我局持有执法证及监督证工作人员94名,已全部录入兵团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同时,我局还在兵团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制定了《办事指南》及《业务流程图》,规范办理依据、程序、时限和自由裁量权等,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操作程序、一次性告知等材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把水利行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口”,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化、程序化
我局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兵团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先行登记制度和正式登记制度,着力加强对水利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加强备案审查和清理。全年,我局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1件;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已按要求备案。
(五)不断健全完善水利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水行政执法在法治轨道运行。 第一,制定了《第六师水利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成立了“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确定行政职权执法事项59项,在五家渠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许可事项12项,行政处罚事项39项,行政强制事项4项、行政征收1项、公共服务1项,其他2项。第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卷宗制作,制定或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第三,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明确审核主体责任,规范审核程序,细化审核范围。依托水利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于每一起水事违法案件均上会研究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保障每一起水事违法案件的公平、公正。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由于上级部门没有制定相应的行政裁量权裁量指导标准,我局参照其他省市标准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职权2单2图汇编,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三是认真落实案卷评查制度。建立健全水利局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安排专人,按照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案卷档案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做到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合法。严格落实《第六师五家渠市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对照结合《第六师五家渠市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制定出《第六师水利局行政执法文书范本》。
四是加强兵团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管理。严格按照兵团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要求,安排专人,定岗定责定要求,定期完成对监督管理系统的录入、维护,及时完成各阶段部署工作,切实将管理系统具体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本年,我局共录入维护执法部门1个、执法主体4个、执法人员88人、监督机构人员6人。
五是强化法律顾问工作,确保水利执法工作的准确、公平、公正。我局于2018年起即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潘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律师在聘用期间参与了多起案件办理,特别是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案件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处理案件等,提高了依法行政质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六)强化水利行业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公平、公正、文明水利队伍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水利执法力量。为进一步增强和充实六师水利行业执法队伍,提高水利系统执法办案效能。我局采取“线上+线下”的培训方式,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方面,在六师党委和师市司法局统筹部署下,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水利系统人员中挑选2名副处级领导和36名科级及以下干部,积极参加了2021年8月师市依法行政线上培训,通过培训合格后,2人取得水行政监督证,36人取得水行政执法证。截至目前,共有6人取得水行政执法监督证,88人取得行政执法证,进一步充实了水利执法队伍的整体实力。另一方面,我局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对接兵团水利局、兵团党委党校、黄河流域委员会等单位,分别于今年2月22日-2月26日、3月1日-3月5日、5月19日-5月21日、6月15日-6月18日、6月24日-6月25日、9月26日-9月28日、12月3日-12月4日对水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冬季大培训”“依法行政”“国家宪法日”等主题的集中培训6次,培训人数达850余人次,另开展法治知识测试4次,进一步检验了水利行业人员法治学习效果。另还选派1名优秀水行政执法干部前往博州参加自治区水利厅举办的水行政执法培训班,通过多层面、多角度的执法培训,有效提高了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政、严格执法能力。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加强行政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为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意识,我局先后与53名水行政执法人员签订了文明执法承诺书,引导水行政执法人员自觉文明执法。同时,我局为着力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水行政执法办案场所,积极争取资金,筹建了水利局办案询问室、信访调解室、党建教育室“三合一”综合场所。
三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建立行政执法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有关规定,按照“一人一档”建立档案,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局已对88名执法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并先后与53名水行政执法人员签订文明执法承诺书。
(七)持续加强对水事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打击力度,全面维护好六师水事秩序
一是坚持出重拳、下狠手,紧盯当前涉水事违法行为突出问题。按照兵团授予的水行政职权,坚持自主巡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水事法律法规,持续加大对涉水资源违法等行为打击力度,有力确保了六师水事秩序的安全、稳定。2021年,共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28起,已结案7起,共作出行政处罚6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00%,累计罚款3.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75%。
二是以日常水事巡查工作为依托,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坚持常态化巡查制度,坚持不定期对河道、水域进行巡查,持续释放严管信号。对水事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清零、整改到位。全年,共巡查河道长度9114.57公里,巡查监管对象19个(处),出动执法人员3880人次,车辆1225辆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4次,开展宣教和现场批评教育14次,有效发挥了水事巡查“查管结合”的双赢作用。
三是突出水行政联合执法,深入开展兵地、部门之间联勤联动执法。始终坚持加强兵地、部门之间联动合作,建立健全兵地、部门之间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线索、案件、情报方面共享互联,有效形成兵地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新局面。年初至今,先后建立了兵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兵地、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与昌吉州水利局联合印发了《兵地水行政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成立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兵地水行政执法交流协作,与昌吉州水利局共同联合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干部培养,于今年4月份选派一名水政监察支队干部赴昌吉州水利局挂职学习,有效促进了兵地双方水行政执法干部的友好交流协作。
四是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全面抓好河湖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兵地联动,持续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坚决遏增量、清存量,重点整治非法围河围湖、河湖脏乱差等问题;积极落实水利部遥感推送塔西河疑似“四乱”问题,先后4次进行现场复核,对接昌吉州河长办、玛纳斯县水利局及塔西河流域管理处,对疑似“四乱”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兵团河长办;按照领导干部人事变动,完成第六师五家渠市河道(段)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的更新调整。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加强与周边县市、部门间协调联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面遏制违法侵害河湖行为。
(八)深入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努力营造六师干部职工群众节水、爱水氛围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干部职工群众节水优先意识,让辖区干部职工群众珍惜、节约用水,逐步形成爱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的浓郁氛围。我局充分运用各种媒介,搭建交流平台,采取水知识讲座、发放水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年初以来,组织各单位、各灌区在3月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纪念、6月全国第二十个“安全生产月”、9月全国科普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水利宣传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共累计发放水法宣传资料6200份、悬挂横幅22条、发放宣传品1700个,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营造了人人节水、人人爱水的良好氛围。同时,还组织人员参观新疆国际水利科技博览会、组织收听收看2021年全国科普日水利主场活动,并将收听收看情况及时上报给了有关单位。
(九)健全完善水利系统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水利行业应急突发事件能力
一是不断健全和完善水利系统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和特点,研究制定了《水利局应急处突总体预案》,明确了局属各单位、各灌区工作职责,将任务分工到部门,把责任压实到个人。
二是强化应急处突演练,确保关键时刻靠的上,打的赢。为切实提高水利局应急处突能力,水利局坚持练在日常,抓在经常,各单位、各灌区不定期开展防洪、维稳等应急处突演练,并不断在演练中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全年,各单位、各灌区共开展防洪、维稳等方面应急处突演练2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各灌区联合处置能力。
(十)全力抓好涉水事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化解工作,有效提升职工群众满意度
一是坚持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主动仗”,下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先手棋”,采取“预防为主,化解优先”的原则,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各单位、各灌区结合当前形势和水利工作实际,迅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摸排,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水利伤残民工、重大工程征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涉水事纠纷等方面加强摸排,及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隐患台账,努力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预警性的矛盾纠纷,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人员稳控在当地。全年,我局共摸排信访和矛盾纠纷4起,已全部化解,化解率达100%。
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以强化群众法治意识为抓手,借助水利法律法规宣传媒介载体,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问题。期间,我局各单位、各灌区不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疆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解读,开展广泛宣传和思想疏导, 有效防止引发大的群体性纠纷。
三是突出发挥领导包案作用,以督促实。为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效率,我局充分依托领导包案制度,将摸排出的矛盾纠纷隐患定性、定人、定责,每一起矛盾纠纷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由局领导牵头推动,亲自抓、亲自管,亲自督,达到了以督促快、以督促实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行政执法“软、硬件”还需进一步加强。受编制、机构改革影响,水利行业一线执法人员偏少,不能有效满足水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水利系统执法队伍执法装备缺乏先进的通讯、侦查装备,执法装备老化,不利于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对水利、环保、行政、刑事等法律法规学习的必要性理解不够,对水法以外的民法、经济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时能力不足,在处理复杂涉水案件时无法做到游刃有余。
三是执法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水行政执法队伍缺乏与相关团(镇)政府、公检法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联动机制不健全,信息资源缺乏共享。
四是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滞后。由于我局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企业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使水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理念,按照公开的各类执法清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巡查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取水等问题,切实维护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涉水秩序。
二是努力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结合水利部门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锤炼工作人员业务本领,注重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快行政执法意识转变,不断提升执法工作延伸,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以“法制大培训”工作为抓手,计划于2022年2月开展第六师五家渠市水利行业2021年依法行政大培训,为水行政执法人员“充电”“送宝”,从整体上提高六师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同时,依托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日,深入开展水资源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力提高辖区干部职工群众水资源安全意识。
五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第六师水利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