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住建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第六师五家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师市党委坚强领导下,围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五年纲要及师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具体分工方案,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序推动法治工作,着力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依法履行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结合住建行业职责职能和工作开展情况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学习,不断提升理论和业务水平。2021年班子成员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是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学法和普法效能。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八进”普法宣传,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三是注重实践,不断加大创建和治理力度。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常态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谋划,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住建系统工作中,结合住建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增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一)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
依据法律法规以及住建局“三定”方案,结合兵团授予各师行政职权,经梳理,住建局行政职权共210项,所有权利事项清单已上报师市编办进行审议。
一是根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授予各师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新兵办发〔2018〕111号)梳理出182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接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行政权力清单(第三批)》梳理出23项,共205项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
二是2016年权责清单共24项,改革后划转入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4项、城市管理局1项,废止职权1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建法规【2019】3号)要求废止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与兵团改革后重复职权3项,住建局保留5项。
三是根据兵团党委要求在现有承接权力清单中将可以授权给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建局的权利事项进行梳理并上报,在师市住建局现有210项权力清单中梳理出166项可授权行政事项,其中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许可5项,其他职权5项,行政处罚148项。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情况。为了更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要对执法人员身份、行政执法程序、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法律救济的种类方式、向社会承诺的有关事项、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开公示。
2、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佩戴表示,公示执法身份情况。住建系统执法时由2名以上取得住建系统执法证人员实施,执法人员均按规定着装,并主动出示住建系统执法证。
3、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情况。第六师住建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站为五家渠政务网(http://www.wjq.gov.cn),遵循“谁许可、谁处罚、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在行政处罚等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示的内容和标准要求,将相关公示信用报送师市信息中心,通过五家渠政务网进行公示。
(三)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1、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按照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并按要求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进行文字记录。
2、规范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3、规范记录归档。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台账、法律文书以及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四)案件查处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师市住建局查处串标案件1起,对两家串标企业共处罚款5.6万元,限制投标资格半年;对企业直接责任行政处罚0.56万元;对参与串标的个人(2人)没收违法所得0.12万元,行政处罚0.56万元;依法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虚假投标案件1起,对3家投标企业行政处罚3.6万元,对单位直接负责人行政处罚0.36万元;开展企业资质核查,核销僵尸企业3家;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4次,联合执法大检查2次;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检查1次,下发全师通报文件2份。通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日常执法检查发现未办施工许可证开工擅自施工项目6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处罚罚金28.86万元。
开展师市领域商品混凝土企业大检查两次,查处未办理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手续下擅自生产混凝土销售企业3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罚罚金10.92万元,已缴6.76万元。
查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处罚金10万元。
(五)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情况
师市住建局三定方案中未设置法制审核科室,法治审核工作由住建局综合科牵头,执法部门、人员共同审核。
(六)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的组织保障情况
1、根据《第六师住建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住建局局长作为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发挥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领导作用。
2、住建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住建局综合科牵头统筹推进,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涉及具体工作由各专业人员落实,工作协调机制主要负责研究解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该项工作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3、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情况。行政执法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4、现有执法人员和执法证数量。住建局现有4人取得了执法监督证、25人取得了师市下发的行政执法证。
(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情况
1、住建局局长是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第一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由住建局综合科牵头负责住建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2、严格审核流程。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3、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不得下发处罚决定书。
三、下一步的工作
一是师市住建局行政改革后,工程项目消防验收、人民防空行政工作划归住建局履行行政职能,但并未设置相应的机构和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缺失;物业管理机构撤销,却依然行使物业管理的行政职能,存在职能设置于工作业务不匹配、无人干、不会干的问题。
二是师市住建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能力不足,按照程序规范执法不到位,执法组织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三是“三项制度”执行仍有欠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卷宗的整理保管及信息上报存在不及时、不规范的现象;信息公开目前单一依托五家渠政务网公开信息,执法公示渠道单一。
下一步,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努力克服存在的困难,加强对行政法人员的能力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