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师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2021年,师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师市党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师市司法局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认真贯彻执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以及国务院、兵团、师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紧密围绕“三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任务。落实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按照要求开展年度述法工作,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全面贯彻落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的部署和要求,承接兵团授予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125项,向团场授予8项权力事项,其中:授权4项行政检查职权、委托4项行政许可职权,按照师市集中安排,开展指导培训工作。梳理了部门权责清单,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部门涉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切实落实职工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全面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我局出台或者负责起草的影响市场主体活动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无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对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扎实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经验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严格落实法治工作各项制度,不断提升法治能力
扎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定化。在师市统一组织下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组织引导参与重大决策研讨、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落实局内部审核、法律顾问审核、师市司法局审核的工作步骤,2021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办法。执法改革后,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师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执法。承担师市原农机安全监理所的农机执法、原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动物卫生执法、种子管理站的种子执法、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农业执法职能。原师市动物卫生监督所5人、农机技术推广站2人、农业技术推广站1人共8人转隶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88名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法制教育培训,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三、主要领导主动带头学法,全面提升法治素养
局主要领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利用“学习强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不断反复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时刻绷紧法治思想之弦。通过局党组集中学习等方式,学法讲法,指导局领导班子和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将依法行政落实到具体业务。督促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建立学习长效制度,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坚持学习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及规章,特别是法律法规及规章修订后,及时组织集体学习,第一时间掌握,并严格践行,规范言行举止,将法律规定运用到依法行政中,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中,严格杜绝违法操作,违规运行。组织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培训,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师市司法局组织的依法行政大培训,同时制定局内部培训方案,组织各单位落实依法行政大培训工作,提升工作能力。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水平
师市农业农村局与各单位联合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积极进行普法宣传。检查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放心农资下团进连法制宣传,检查过程中向广大农资经营者和购种职工群众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引导农资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发放致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一份信、新种子法及配套法规学习手册,通过法治培训课程等向各团场职工群众讲解怎样购买放心种子及如何维权、购买农药注意事项、如何购买肥料类农资、土地流程承包等普法课程。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学习范围较窄,全面性不足。对党内法规和农业农村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关注学习的多,对行业外的法律法规学习的少,掌握的不够。在农业农村局内部,各业务管理单位对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学习的多,掌握的好,执行到位,但是不同业务管理单位之间相互交流的少,对本业务单位之外的法律法规掌握的不清楚。没有建立适当的统筹机制和办法,农业农村局各行业单位之间交流不足,互相学习、经验交流、取长补短的机会少。
二是行政监督机制还未健全,亟需加强完善。虽然在依法行政和执法方面有党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外部监督,还有机关内部的行政监督、法制审核等制度,但仍然存在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力的现象。机关内部行政监督和法制审核都是由业务工作人员兼职,法学专业人员缺乏,自身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水平都不够,效果不明显。
三是普法工作形式不丰富,还需不断完善。面对市场主体和职工群众的普法宣传形式还是比较单一,主要结合放心农资下团进连、联合执法检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通过发放传单,设置展板等方式宣传,以案释法、贴近生产生活实际的宣传方式不够丰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的观念。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身体力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扩大法律法规学习范围,特别是组织各行业部门之间加大交流学习力度。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办法,强化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开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审查,防止问题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保证文件的严肃性。推动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权力的规范运作,实行严格的决策责任追究。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的数额较大或影响较大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审核后执行。健全行政投诉制度。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地址、电话及服务内容,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强化机关内部法制审核力量,通过招录法学专业人员和组织培训,提高各单位承担法制审核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
三是丰富普法形式,形成浓厚氛围。根据不同层次对象、不同受教育程度群体的特点,运用通俗易懂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如法治文艺演出、现身说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庭法治教育宣传等形式加大现场宣传力度。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普法形式,发挥好微信等媒体公众号的宣传作用,使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的学习法律,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形成遇事找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