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师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师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第六师五家渠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师市依委发〔2021〕4号)、《第六师五家渠市关于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师市依委发〔2021〕5号)、《第六师五家渠市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21—2025年)》(师市法委发〔2022〕1号),以及《第六师五家渠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师市法委发〔2022〕2号)要求,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本部门法治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
一是切实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明确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通过理论学习,增强了党员的理论修养,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
三是对照《第六师五家渠市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第六师城市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印发我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一览表,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二)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实现城管执法下沉3个街道和101团青湖镇,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优化城管执法人员配置,积极与101团青湖镇和三个街道办对接,把优秀执法人员派到基层,下沉执法队伍由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带3至5名队员和2名协管员同步下沉,初步形成与街道办综治人员、101团青湖镇城镇服务中心联动联治的工作机制。
二是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按照住建部《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规定,对城市管理领域权责清单开展了全面梳理和分类,共梳理职能职责645项,其中行政许可25项,行政处罚61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类2项。
三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结合年度“放管服”重点任务,以“为人民管好城市”的视角审视城市治理,以精细化管理思路谋划城市发展,以新的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行政服务办事效率,出台《师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四是师市城市管理局承接25项行政许可。14项行政许可下放大厅受理,同时将办理时限由10—20个工作日压缩至5—10个工作日,确保一个窗口办理,让办事人员最多跑一次;6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除北塔山牧场、红旗农场外其他团场,局属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与团场对接,加大对承接业务人员培训力度,做好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对接工作,为下放事项的高效运转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已办理行政许可47件,许可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升80%。
五是要求市政公用企业制定并向居民公示相关报装流程、大幅压减报装、安装时间。精简优化报装审批操作流程,保留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5个环节,减少相关不必要证明手续。通过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明确每个事项申请材料和裁量标准,遵循“能减则减”的原则。
(三)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一是梳理更新了五家渠市城市管理局职权、新裁量基准表和新行政执法文书,确保执法工作能够更加规范开展。
二是制发《第六师五家渠市城市管理局公示实施细则》等行政执法管理制度14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治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等工作职责4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印章管理规定》等行政管理制度10部。
三是成立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法治监督管理科,严格审核办理案件,做到执法主体合法适格,法律依据准确无误,执法程序正当合法,行政决定适当合理,执法案卷规范完备。同时依法受理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增强行政执法程序意识,加深对适用法律的理解运用。
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并不断完善,把备案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确定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坚持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常态化制度,将清理结果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对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执法案件、重大建设项目严格做到事前充分征求职能科室和分管领导意见,酝酿成熟后召开局务会讨论;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中讨论决定制度,要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完成局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现有2名驻队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人员作用,认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制审核,及时合理规避风险和化解矛盾纠纷,强化重大复杂案件的集体会审。截至目前,对11件执法案件出具意见书。
(五)依法处罚各类违法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法治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执法行为规范化。全面落实师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相关制度,从执法着装、执法用语、执法文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行政强制措施、处罚执行全流程规范执法行为。
二是明确办案程序。根据《师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制度工作规程》,明确了办案程序,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制度。一般行政处罚按照网格化管理划分四个片区的大队立案调查取证,支队法制监督管理科进行法制审核,局务会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讨论。
三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有力推进市容市貌、城乡结合部沿线治理、违法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上半年以来城市管理局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5次(包括春节期间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枣园西街市容整治、青湖路无物业小区集中整治、除四旧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清理流动摊贩集中整治);完成“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2378家;清理店外店和流动摊贩占道经营5700余次;清理门头牌匾、广告横幅400多处;下发违法违规停车通知单683张;清理芦苇杂草5万多平方米,清理垃圾260余车;已经拆除违法建设153处,面积达11159.59平方米,拆除围挡或围墙4.408公里;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行动4次,计划强制拆除9户(酿造厂违法建设9户);2022年截至目前共办结31件行政处罚案件,处罚金额40.0576万元。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送违法建设案件15起;安排专人积极参加由六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违法建设联合调查处理专班,积极摸排和处理违法建设相关问题。
四是推进柔性执法。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尊重执法对象,多沟通,善说服,慎处罚,全力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和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司法应诉工作有关制度规定。按照师市相关要求,明确复议受理工作人员,落实复议应诉工作责任,及时受理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及时合理、合法回应行政相对人的诉求。截至目前,完成了师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转办的2起行政复议案的答复工作,上述2起复议案件均已撤销。
(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城市管理局党总支对两代表一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十分重视,及时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并主动和代表、委员见面,认真、诚恳地做好有关事项的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委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2022年城市管理局承办人大建议29件,政协提案11件,合计40件均已办结件。
二是通过城市管理局热线电话、五家渠政务网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受理举报投诉,认真对待各种投诉事项,做好各种投诉事项的答复和督办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尽量让投诉群众满意,杜绝更大的上访事件。
(八)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受聘人员加强对检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为深化执法司法协作作出贡献。
(九)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制能力考查测试。
一是按照《第六师五家渠市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21—2025年)》和《2022年法治培训计划》,对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法治教育培训、案件检查、普法宣传、执法案件文书培训等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组织新招录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全员通过考试并申领执法证件,切实提高办案能力;2022年以来全年共组织开展了23次执法培训,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聘请律师讲解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典型案例分析3次,参加兵团住建局线上培训4次。摘编《习近平关于城市管理论述摘编》《城市管理常用政策法规汇编(一)》,作为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资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全局干部中广泛开展自学。
三是做好向14个场(镇)执法延伸工作,计划2022年底分批次抽派团场承担城镇管理执法工作骨干到第六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跟班学习。通过培训,一方面可以提高团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初步形成以团场执法为主体,城管局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运行模式,便于城管执法延伸工作在场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等方面起到显著成效,切实提高基层团场城管服务的水平。目前因疫情原因计划被迫搁浅,待疫情结束后执法延伸工作将持续推进。
(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培育法制建设先进典型。
一是坚持法治实践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在管理、服务和执法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普法。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张贴《违法违规停车告知单》683张,各级新闻媒体刊登,播报新闻稿件40多件,利用本单位公众号等载体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党建引领宣传报道主阵地,结合重要节日、纪念日、主题日活动,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扩大社会参与,满足社会各方面的法律需求。
三是坚持探索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开展“以案释法”,收集整理具有重大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典型案例,通过电子大屏、政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
四是坚持各司其职与统筹协作相结合。加强相关单位的协调与配合,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加大宣传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全局对法治宣传的认识和理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十一)统筹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一是根据依法行政监督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重点问题调查、年终考评等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每一个执法案件。同时健全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依法治师市办公室汇报请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畅通。
二是加强团场连队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日常监管和指导。下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发现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14个。每月通报4期《师市团场、连队生活垃圾治理“红黑榜”名单》。
三是认真做好团场生活污水治理运行监管和指导工作,邀请专家对12个农牧团场16个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发现污水处理工艺落后等问题59个,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限期整改到位,并提出提标改造等建议。
(十二)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履行的法治建设有关职责。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为进一步规范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师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师市实际,起草了《第六师五家渠市城市管理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并征求了六师司法局的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
师市城市管理局上半年承接师市住建领域163项行政处罚事项,业务培训及专业知识学习不足,执法能力有待提高。许多类型案件处理经验不足,推进工作决心不够,存在畏难情绪。根据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取证设备、录音设备、防护设备、无人机等执法保障装备均配备不到位。部分案件调查及处理过程中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存在交叉管理、衔接脱节等现象,还未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
(二)执法协调机制还不畅通
目前,根据师市机关各部门“三定”方案,起草了构建师市“大城管”体制机制相关系列文件,但还未建立师市层面覆盖各团(场)镇联合执法协调机构,师市“大城管格局”还未形成。
(三)城管执法还未延伸到各团场。
一是师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目前编制数52人,实有33人。虽然成立了四个城管执法大队,因人员招录不足,执法延伸工作还未全面有效开展;二是还未完成对各团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执法工作。
(四)城市管理相关法律制定未健全。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对城市容貌、环境安全、执法监督、管理效果等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和自治区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治区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自治区城市绿化条例》等市政公用行业法规,国家和自治区层面仅作出原则性规定,但是规定不够具体,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步行街的管理规定、滨河景区的管理规定、城市门头牌匾的管理规定都缺少有效的依据。因而,兵团尽快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是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前提。
(五)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法制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随着全民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针对行政机关普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日常的执法检查工作中,仍存在相对人针对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了解的盲区,反映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在全局范围内建立起“学习+培训+管理”的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深入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全体执法学法制度。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体系,打造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二)扩大普法受众面,改进普法方式。
一是法治宣传由传统媒体向新媒体拓展。一方面利用传统媒介电视台、报纸等播报刊登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借助手机客户端发布针对性的法治宣传资料,拍摄法治宣传微视频,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微课堂”。二是结“12·4”法治宣传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重大时
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内容包括走上街头现场咨询、发放印刷品、座谈会、研讨会、论坛、宣讲、案例教学等形式。三是探索建立户外显示屏等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开展公益法治宣传。
(三)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主动对接昌吉市城管部门和兵地结合部村委两委,奠定共同管理、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解决交叉执法问题;二是积极配合规划部门,全力推进“拆违治乱”;三是深化交警城管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四是积极配合环保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合力防治大气污染问题。
(四)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
师市城市管理局将根据2021年10月26日印发的《第六师五家渠市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师市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团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压实行业主体责任,积极做好与团场(镇)的对接工作。
(五)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信息化水平。
今后将积极借助互联网、物联网、智能手机等技术设备,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行政执法线上线下互为支撑、各类数据共融共享、平台功能共建共用,借助“互联网+”战略推进,探索实现行政执法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