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年来,师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财政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法治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为师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注重政治引领,夯实思想基础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师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坚持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部署与财政工作一体推进,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列入全年的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在单位议事决策、选人用人、行政许可等方面,做到规范决策、依法决策,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请示报告。2023年召开党委(组)会25次,研究议题204项。
二是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集体学习跟进学、“三会一课”详细学、“财政大讲堂”讲解学、青年理论干部通读学等学习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章、党内法规纳入学习内容,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兵团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多形式、多层次抓好学法工作,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弘扬财政法治理念,增强财政干部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和“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2023年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13次,交流研讨55人次,集体学习24次,交流发言22人,开展“财政大讲堂”8场,240人次。党组书记、局长参加庭审旁听1次。
三是认真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局党组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科室的依法行政监督,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落实普法责任,提升普法实效
一是多措并举做好法治宣传。坚持普法执法并重,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日以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开展普法宣传。承办2023年兵团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主会场活动,与辖属相关成员单位、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主会场发放各种宣传折页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人次,张贴海报6张,展板32个,横幅12条;各团场分会场发放宣传折页30000份。
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组织依法行政培训2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培训、志愿服务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6场次,培训人员达524人。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与财政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能力和法治素养。
(三)立足财政职能,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从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修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审核资产处置122笔。指导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提升使用效能,审核项目采购信息发布199个。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开展政府采购“送政策、送服务、大调研”,组织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推动政府采购公开透明,2023年“政采云”平台交易4.45亿元。
二是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加强工作部署,印发财会监督实施方案,邀请新疆监管局专家开展行动政策解读。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基层“三保”等8个方面师团联动开展自查。
三是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推进工作落实。师市财政局积极保障法治工作各项经费,加强经费跟踪管理问效,确保专款专用,为师市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四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聘请法律顾问,为师市财政局行政行为合法性把关,确保行政行为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中进行。坚持依法行政,对行政处罚从程序、法律适用、文书格式等各方面进行法律把关,2023年共作出3个投诉处理决定、1个检查处理决定,对2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4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师市财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在财政工作中,全局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内容,学以致用的本领还不强,熟练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服务群众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学法内部宣讲多、运用新媒体拓展法治宣传载体少,普法工作缺乏特色。
2024年,师市财政局将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师市党委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立足自身职能实际,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依法理财的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国资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学习计划,做到深学细悟、入脑入心,利用“财政大讲堂”安排执法人员讲解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做到按需施教、精准发力,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尽职履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财政财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第六师五家渠市财政局
202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