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兵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三五”时期兵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兵团办公厅
2016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三五”时期兵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明确了兵团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指导兵团“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科学发展的基础性规划。
一、兵团城镇化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发展现状。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兵团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研究把握兵团城镇化发展的特点规律,不断明晰城镇化发展路径,坚持规划先导、突出重点、统筹发展、全面提升的理念,强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兵团召开了两次城镇化建设工作现场会,一次兵团设市建镇工作会议,进一步明晰了城镇化发展的方向,提出“致力于以人为本、提升质量,加快兵团内涵式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促进人口、产业、公共资源向城镇集聚,增强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使城镇成为集聚人口产业、丰富屯垦戍边内涵、弘扬军垦文化、转变职工群众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统筹规划城市辖区产业、人口、空间布局,做优做强现有城市,培育发展新的城市,重点发展团场城镇,提出完善兵团城镇的战略布局,分类推进维稳戍边战略支点城镇和产业发展重点城镇的建设,巩固兵团城市的龙头地位,推进垦区中心城镇设市,发挥团场城镇的基础作用,实现兵团城镇全面发展,走具有兵团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1. 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
“十二五”期间兵团城镇化进程迅速推进,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从2010年至2015年,兵团城镇人口达到18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十二五”期间兵团城镇化率提高了15%,圆满完成了兵团城镇化发展目标。
2. 城镇体系初步形成。
“十二五”期间,兵团按照自治区和兵团党委统筹安排,设市建镇工作迅速推进,现已拥有9个城市(石河子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铁门关市、北屯市、双河市、可克达拉市和昆玉市)、10个建制镇(北泉镇、梧桐镇、蔡家湖镇、金银川镇、石河子镇、草湖镇、沙河镇、双城镇、博古其镇和双丰镇)以及十多个垦区中心城镇和一百多个团场城镇和中心连队居住区。在自治区城镇体系框架下,初步形成以兵团城市—垦区中心镇—一般团场城镇—中心连队居住区为发展节点,与自治区城镇职能互补、具有兵团特色的城镇体系。
兵团城市规模统计表
城市名称 |
所属师部 |
师/市域 人口(万人) |
师/市域 面积(平方公里) |
师/市域 生产总值(亿元) |
|||
市域 |
师域 |
市域 |
师域 |
市域 |
师域 |
||
石河子市 |
八师 |
37. 81 |
59. 09 |
460 |
5851 |
292. 85 |
380. 48 |
阿拉尔市 |
一师 |
24. 49 |
31. 01 |
5898 |
6931 |
226. 07 |
226. 07 |
图木舒克市 |
三师 |
16. 37 |
22. 16 |
1927 |
8163 |
60. 75 |
90. 08 |
五家渠市 |
六师 |
12. 17 |
34. 00 |
740 |
7814 |
117. 25 |
204. 85 |
北屯市 |
十师 |
5. 60 |
8. 63 |
911 |
3887 |
25. 17 |
44. 37 |
铁门关市 |
二师 |
4. 5 |
19. 09 |
590 |
6990 |
30. 50 |
106. 75 |
双河市 |
五师 |
5. 38 |
11. 87 |
742 |
2869 |
29. 80 |
57. 01 |
可克达拉市 |
四师 |
7. 5 |
22. 82 |
980 |
6340 |
12. 67 |
126. 64 |
昆玉市 |
十四师 |
4. 55 |
4. 55 |
687 |
1719 |
15. 40 |
15. 40 |
3. 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十二五”期间,在国家和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兵团党委、兵团高度重视,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最大民生工程和城镇化重要抓手全力推进,建设规模前所未有,极大地改变了人居环境,提高了职工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增强了兵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十二五”期间,兵团累计建设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57.4万套;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31.4万户;完成农村安居工程28.5万套,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1.0平方米;解决困难职工家庭住房4万套。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
4.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
“十二五”期间,兵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有效改善了城镇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城镇的产业和人口聚集功能,改善了兵团的投资发展环境,为兵团城镇进一步发展和经济转型奠定了基础。截至到2015年,兵团城镇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99%;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4%;燃气普及率达到87.7%;污水处理率达到78.9%;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1%。具体指标见下表: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指标表
年份 指标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安全饮水普及率(%) |
93 |
94.2 |
95.5 |
96.9 |
97.2 |
99.0 |
集中供热普及率(%) |
60 |
64.5 |
68.8 |
74.2 |
82.8 |
90.4 |
燃气普及率(%) |
46 |
49.2 |
55.6 |
60.2 |
66.7 |
87.7 |
污水处理率(%) |
43 |
50.4 |
56.3 |
60.0 |
65.3 |
78.9 |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 |
65 |
68.7 |
72.1 |
75.5 |
78.1 |
80.1 |
5. 经济结构更趋合理。
“十二五”期间,兵团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36∶34∶30调整为2015年的22∶46∶32;改变了以农业经济为主导的经济结构,初步实现了由传统的农业经济向工商经济、农业社会向现代城镇社会、农村自然形态向城镇空间形态的历史性转变。目前,兵团已拥有石河子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家渠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尔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分区、霍尔果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分区6个国家级产业园区。拥有图木舒克工业园区等25个兵团级工业园区。二、三产业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尤其是第二产业对城镇发展的支撑力度凸显。
6. 城镇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十二五”期间,兵团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以十件实事为抓手,加快推进民生建设,城镇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2015年全兵团共有社区698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563个,覆盖率达81%,增长74.5%;城镇基本养老体系已经形成,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54万人;卫生技术人员达到25941人;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教育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兵团拥有各级各类学校583所,在校学生46.8万人,教职工人数4.2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99.9%,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7.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南北疆城镇发展不平衡。
北疆有10个师5个城市118个团场城镇,南疆有4个师,4个城市,57个团场城镇,兵团布局呈现“北强南弱”。在实力上南疆比北疆弱,南疆4个师占南疆地区经济比重只有15.4%。在人口分布上,南疆也比北疆少,南疆人口76万人,只占南疆总人口的6.8%。南疆维稳戍边的力量偏弱,与新形势下维稳戍边的要求不相适应。
2.城镇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
“师市合一”、“团镇合一”体制有待探索完善,团场城镇(非建制镇)社会管理主体和公共服务主体缺失,团场城镇现行管理体制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团场城镇社会管理主体和公共服务主体缺失;城镇经营管理机制不健全,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组织缺失,管理人才缺乏,管理方式落后。
3.城镇发展产业支撑能力不足。
兵团城镇规模发育相对较小,团场城镇产业结构不合理,一产比例过大,二三产发展缓慢,城镇产业规模较小,产业集聚还未形成,吸纳劳动力能力较弱,不能满足团场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产业支撑的需要,产业发展缺乏师域空间层面的资源统筹和优化配置。部分产业园区远离城镇,产城融合度低,产业发展对城镇发展和人口聚集带动作用不强。由于缺乏产业支撑,城镇对人口的吸引集聚能力不强,导致城镇经济缺乏活力,城镇在兵团经济中的增长极作用不明显,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4.团场城镇的公共服务水平还较低。
兵团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创新不够。近年来,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速度滞后于住房建设和人口转移的速度;市政服务种类不健全,各类公共服务难以满足职工群众物质文化的需求,难以达到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的要求;还有部分居住在棚户区中的困难群众家庭住房问题没有解决。
二、兵团城镇化发展的环境
(一)政策环境。
1.中央和自治区高度重视兵团城镇化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将新型城镇化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理念新举措。中央高度关注新疆的发展与稳定,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在城镇化建设上,要改善民生提高就业,坚持教育优先,注重培养人才,更好的发展壮大兵团,发挥兵团作用;中央要求“兵团按照石河子模式,在战略地位重要、经济发展较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垦区城镇,增设自治区直辖的县级市,并纳入国家城市规划体系”,这些战略部署是兵团城镇化发展的有利支撑。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高度重视兵团的城镇化建设,明确了兵团在新疆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按照国家战略布局,从经济、人才、教育等多方面对兵团进行援助。
2.向西开放战略和对口援疆政策支持。
我国向西开放战略实施以来,新疆的区位劣势有了明显的转变,成为连接内地和亚欧经济的枢纽和桥梁。新疆积极向东打开市场,利用地方区位优势和资源特色,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内地企业到新疆、兵团投资建厂,为兵团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助力。
新一轮对口援疆将深化以就业为导向的产业援疆,深入推进教育文化援疆,加强干部人才援疆,深化一对一对口援疆机制,向基层、民生、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倾斜,推进与内地交往交流交融,这都将有利于从产业、教育文化、人才等多方面加强对兵团城镇化的推动。
3.国家产业转移与资源开发战略布局。
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东部地区资本相对饱和,本地市场己难以满足资本增值的需要,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成为必然。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以及资源密集型产业和能源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趋势明显。兵团具有产业发展基础良好和特色农产品品类齐全等优势,东部沿海传统产业向内陆地区转移为兵团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提供了新的契机,为兵团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契机。
国家资源和能源开发向原料地倾斜的战略布局,为兵团资源(棉花、番茄等特色农产品产业)和能源(煤等)型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产业链一体化的布局政策使得兵团在进行生产经营中极大的提高了经营效率,实现规模经济,为兵团城镇化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助力。
4.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兵团城镇化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推进,为兵团带来的政策倾斜、资金扶持、人才支撑等,都将为兵团紧跟全国建设步伐,推进城镇化进程带来难得的机遇。兵团可发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门户作用,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交流合作。同时,“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也将为兵团在未来的发展中带来新的机遇,持续推动兵团内部的经济发展,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活力。
(二)基础环境。
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根据中央的要求,兵团将“三化”建设作为发展方向,把推进城镇化作为首要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对口支援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兵团党委按照“师建城市、团场建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思路,坚持规划先导、突出重点、统筹发展、全面提升的理念,强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城镇化的若干意见》,完善了《兵团城镇化发展规划(2012-2020)》,全面实施了《兵团推进城镇化行动计划(2012-2014)》,兵团城镇体系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兵团城镇基础设施条件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改善,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兵团管理的城市达到9个,建制镇10个。一百多个非建制小城镇在天山南北迅速崛起,兵团城市、垦区中心城镇、一般团场城镇、中心连队居住区的城镇格局初步建成,城镇成为现代文明的聚集地、维稳戍边的坚强堡垒。
兵团坚持民生为先、安居为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兵团共建设各类保障房57.4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31.4万户,累计完成投资809亿元,争取中央支持补助资金328亿元。在中央投资的带动下,累计投资102亿元用于城市、师部城区、团场城镇供排水、供热、道路、垃圾处理及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城镇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
现代农业和轻工业是当前兵团经济向城镇聚集的主要动力。通过60多年的发展,现代农业和轻工业已经成为兵团的特色优势产业,在全疆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大部分兵团城镇都以现代设施农业为主。农产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是兵团支柱产业,约占全兵团工业增加值的30%,提供了约40%的城镇就业岗位。
三、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两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对口援疆工作会议以及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加快人口和产业聚集,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质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建立适应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保障,提升兵团城市的竞争力,加快建设垦区中心城镇,实现兵团各类城镇全面协调发展,使城镇成为兵团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先进文化的传播地、维稳戍边的坚强堡垒、民族交融的有效平台。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把提高职工群众生活水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建设低碳、节能、环保的生态宜居城镇,将生态优先理念全面融入兵团城镇化进程。
——统筹发展,规划调控。城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按照中央提出的“五大统筹”要求,统筹推进城市与团场、垦区中心城镇与周边一般团场城镇、团场城镇与连队协调发展。
——产业支撑,增强动力。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支持和对口援疆的机遇,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城聚产,以产兴城,提高产业对城镇化发展的支撑能力,增强城镇发展的动力。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兵团城镇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人文环境、经济基础、战略地位等各种条件,从构成城镇诸多要素、结构、功能等方面入手,因地制宜地走加强对城镇发展分类指导的城镇化道路。
——兵地融合,文化引领。借助兵团城镇化发展机遇,推进兵团城镇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交流交融,凝聚人心,使兵团城镇成为新疆各民族文化融合的示范区。
(三)“十三五”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一师一市”目标,兵团管理的城市达到12个,力争建制镇达到20个以上,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南疆城镇战略布局趋于完善,城镇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城镇基础设施更趋配套,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大幅提高;城镇人口逐步增长,生态宜居理念推广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城镇品质和环境特色明显提升;城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文化功能显著增强,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日益提高,居民幸福感持续提升。
具体指标如下:
——居民生活指标。人均住房面积增加到35平方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全面解决,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总人口达到305万人。
——社会发展指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100%。物业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达到80%以上。
——环境建设指标。所有城镇均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其中,城市达到90%以上;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经济发展指标。城镇发展模式更加科学合理,城镇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就业创业空间不断拓展,城镇经济比重达到70%。
——城镇基础设施指标。到2020年,城镇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99%,饮水安全工程安全长效运行;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0%;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
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表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一、 城镇化水平
|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5 |
70 |
二、 经济发展
|
||
人均生产总值(元) 0 |
70380 |
99344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31432 |
48360 |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
32 |
36 |
三、 基本公共服务 |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8 |
99 |
城镇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8. 5 |
95 |
城镇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95 |
95 |
四、 基础设施
|
||
城镇安全饮水普及率(%) |
99 |
≥99 |
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 |
90. 4 |
95 |
城镇燃气普及率(%) |
87. 7 |
90 |
五、 资源环境
|
||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26. 3 |
40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78. 9 |
85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45 |
70 |
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指标中,人口不含16周岁以下人员和在校学生。 |
四、“十三五”城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镇空间布局。
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实施,明确兵团城市功能定位,科学有序推进设市建镇步伐,尤其是加快南疆师设市建镇步伐,完善兵团城市空间布局。在新疆城镇体系框架下,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优化经济和人口空间布局,形成以石河子市为中心的天山北坡垦区城镇带、以阿拉尔市为中心的天山南坡垦区城镇带、以十三师拟建红星市为核心的东疆城镇组团、以北屯市为核心的北疆边境城镇组团以及以十四师昆玉市为核心的塔里木南缘城镇组团,与地方城镇嵌入式发展、具有兵团特色的“两带三组团”城镇化空间战略格局。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一师一市”,兵团管理的城市达到12个的设市目标,同时继续推动条件成熟的团场建镇并纳入兵团城市行政辖区范围。特别要加快南疆师团设市建镇和新建扩建团场工作,在重点维稳地区形成兵团城镇战略支点,密实城镇布局。继续做大做强兵团城市和垦区中心城镇,促进产业和人口聚集,增强城镇经济实力,改善人口结构。注重改善民生,建设生态宜居、各具特色的一般团场城镇和中心连队居住区,进一步改善团场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夯实兵团城镇化建设的基础。
专栏1:兵团城镇体系 到2020年形成“兵团城市—垦区中心城镇/兵团中心镇—一般团场城镇/一般镇—中心连队居住区”的发展格局。远景形成“兵团城市—兵团中心镇—一般镇—中心连队居住区”为构架、与自治区城镇职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兵团城镇体系。 |
1.优化和提升现有城市。
兵团各城市要综合考虑城市地域区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多种因素,秉承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科学谋划城市“成长坐标”,将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一方面,要以集聚产业、吸纳人口为重点,引导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资源向城市集聚,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城市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使城市成为提升兵团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增长极。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扩容强市”工作,拓展发展空间,推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积极扩大现有兵团城市发展腹地,如:八师下野地垦区、莫索湾垦区纳入石河子市域,六师芳新垦区纳入五家渠市域等。
石河子市要以“创新升级、打造品牌”为导向,以建设全国第三批智慧城市为契机,以争创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推进产业、教育、医疗等水平全面升级,增强在全国和新疆的影响力,成为自治区及兵团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领头雁以及经济繁荣、生态宜居、文明富裕的全疆重要城市。加快人口聚集,争取“十三五”末人口规模达到50万以上的中等城市。
阿拉尔、图木舒克、五家渠、北屯市以“提升品位、做大做强”为导向,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增强区域辐射带动力。铁门关市、双河市、可克达拉市、昆玉市以“完善功能、突出特色”为导向,尽快健全城市消防、物价、工商等机构,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具有突出特点的特色风貌城市。遵循“先地下、后地上、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集聚人口、产业的吸引力。
2.促进兵地共建城区协调发展。
按照“共建、共享、共赢”的原则,推进兵地共建城区或开发区建设,推进兵团城市、团场与地方城镇分工协作,实现错位发展,推动各师融入驻地各地市州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地共建区建设。充分利用喀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机遇,发挥兵团和地方各自优势,按照统一规划、分别实施、兵地共赢的原则,推进经济开发区兵地共建区的建设,使之成为兵地共建、协调发展的典范。
完善机制,推进兵地共建城区或开发区建设。不断探索长期稳定的兵地协调机制,进一步推进七师天北新区、五师博东新区、九师朝阳新区、十三师大营房城区等已有兵地共建城区发展完善。创新机制,发挥兵团优势,在和田、阿克苏、乌鲁木齐、图木舒克等战略节点城市,探索兵地合作、共建城区或开发区的新模式,实现兵地共融。
3.积极培育新建城市与垦区中心城镇。
加快兵团设市建镇步伐,按照“一师一市”、“师市合一”的要求,优先考虑没有城市的师设市,优先考虑位于战略地位重要的师设市,优先考虑条件发展成熟的师设市,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科学规划七师胡杨河、九师小白杨、十三师红星等拟设市的发展,适时增设为自治区直辖、兵团管理的城市,并纳入国家城市规划体系,基本实现“一师一市”建市目标。
加强垦区中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吸纳垦区内部人口、产业、项目向垦区中心城镇集聚,提高垦区中心城镇承载能力。把兵团垦区中心城镇(中心镇)作为完善兵团城镇体系、促进兵团城镇化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提升发展地位,全力支持,率先发展。重点完善医疗卫生、社会服务、教育培训、批发零售、物流贸易等服务功能。垦区中心城镇,按照小城市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已有兵团城市的师,垦区中心城镇纳入已设城市的市域管辖范围统一规划管理;没有设市的师,垦区中心城镇积极创造设市条件,争取早日设市。
兵团城市及拟建城市战略区位图
突出抓好一批发展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垦区中心城镇开展市辖建制镇工作;已设市的师,远离已设市城区的垦区中心团场和战略位置重要的其他团场,优先设建制镇,逐步调整行政区划纳入兵团设市城市管理,拓展市域管辖范围,力争建制镇达到15个以上。逐步实现师市领导体制一致、管理权限一致、行政职能一致、管辖范围一致,将团场城镇纳入已建城市的市域管辖范围统一规划管理,在师域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统筹垦区资源配置的作用,实现“师域”与“市域”的融合。
专栏2:“十三五”期间兵团垦区中心城镇 |
|||
序号 |
所在师 |
城市及城镇名称 |
垦区名称 |
1 |
一师 |
金银川镇(1团) |
沙井子垦区 |
2 |
5团 |
阿克苏垦区 |
|
3 |
8团 |
塔里木垦区 |
|
4 |
11团 |
||
5 |
二师 |
22团 |
焉耆垦区 |
6 |
33团 |
塔里木垦区 |
|
7 |
36团 |
米兰垦区 |
|
8 |
38团 |
苏塘垦区 |
|
9 |
三师 |
草湖镇(41团) |
草湖垦区 |
10 |
45团 |
前进垦区 |
|
11 |
伽师总场 |
伽师垦区 |
|
12 |
53团 |
小海子垦区 |
|
13 |
四师 |
73团 |
|
14 |
77团 |
昭苏垦区 |
|
15 |
五师 |
83团 |
庆达拉垦区 |
16 |
六师 |
芳草湖农场 |
芳新垦区 |
17 |
奇台农场 |
奇台垦区 |
|
18 |
红旗农场 |
红旗垦区 |
|
19 |
七师 |
123团 |
车排子垦区 |
20 |
129团 |
奎屯垦区 |
|
21 |
八师 |
121团 |
下野地垦区 |
22 |
134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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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48团 |
莫索湾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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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142团 |
安集海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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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43团 |
石河子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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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九师 |
168团 |
乌什水垦区 |
27 |
十师 |
184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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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十二师 |
三坪农场 |
乌鲁木齐垦区 |
29 |
十四师 |
皮山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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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两带三组团”发展战略布局,壮大南疆兵团力量,打造天山北坡垦区发展高地,提升边境垦区戍边实力,推动兵地融合发展,构建承载产业、人口的载体和维稳战略的支点。
4.大力支持战略支点型城镇发展。
发挥一师阿拉尔市引领作用,加强与阿克苏绿洲城镇组群其他城市分工协作,不断完善中心城市职能,扩大城市人口规模,建成南疆兵团国防力量中枢和战略物资储备保障基地,推进南疆城镇化、工业化的主力军,稳定南疆地区的重要战略支点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阿拉尔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塔里木大学发展,加快南疆铁路阿拉尔支线建设。积极推进4团永宁镇设立建制镇,实现师市合一、管辖范围与职能相统一。提升11团的规模和水平,增强维稳戍边实力。
依托二师铁门关市,推动与库尔勒市、轮台县、尉犁县等周边县市协调发展,加强产业分工,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二师铁门关市经济工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园区建设质量。把铁门关市建成天山南坡产业带的新增长极、新疆第二条出疆通道的重要门户、塔里木盆地西北缘的重要生态屏障、节水型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示范基地、生态宜居的军垦文化城市。扩建37团规模和水平,推进33团乌鲁克镇、36团米兰镇、38团南屯镇设镇工作。
推进三师图木舒克市产业园区发展,重点发展新能源、棉纺、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医药制造业;建设图木舒克支线机场。加强与巴楚县分工协作,完善管理体制,把图木舒克市建成社会稳定、产城融合、宜居宜业、文明进步、创新型示范城市、喀什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战略支点及兵团在南疆新的增长极和民族团结示范区。推进45团前海镇、莎车农场帕克其镇、伽师总场阿奇克镇设镇工作,提升东风农场、红旗农场、托云牧场规模和水平。
重点建设十四师昆玉市,建成南疆地区维稳戍边战略支点和兵地融合发展示范区,具有军垦特色和戈壁生态特色的现代化新城。在于田县新建225团,提升皮山农场、一牧场和47团的规模和水平、加强重点维稳地区兵团团场城镇的力量。
加强重点新兴城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铁门关市、昆玉市、一师金银川镇、二师36团、37团、38团、三师45团博塔依拉克镇、伽师农场、莎车农场、十四师新建225团南疆兵团重点城镇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公路、铁路、机场建设,重点改造提升阿拉尔—金银川—图木舒克—博塔依拉克—皮山农场—224团的公路,新建一师14团-塔中公路,阿克苏至阿拉尔,经阿拉尔再到和田的铁路,阿拉尔民用机场等项目。加强南疆各大垦区之间的经济社会与交通联系。
(2)打造天山北坡垦区发展高地。
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通道建设,以加快国家级天山北坡经济带发展为契机,推动天山北坡垦区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成为引领兵团发展的排头兵和天山北坡经济带的中坚力量。
发挥八师石河子市示范引领作用,以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托,着力打造纺织服装全产业链、绿色农产品加工、现代煤化工、农机装备制造、军垦文化旅游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使石河子成为石玛沙城镇群的核心、兵团的城市名片和创新转型的先行者。
发挥六、十一、十二师毗邻首府地缘优势,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成为乌昌经济圈重要增长极和维护首府安全的重要依托。做优六师,加快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产业配套能力,积极发展旅游、会展、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十二师,加快发展集装箱编组站和综合保税区,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打造成为兵团现代经济、现代服务业、现代文化、现代新科技产业发展示范区。做强十一师,提升建筑业竞争力,发展新型建材,打造具有突出影响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和兵团走向海外的领头羊。
促进七师崛起,推进奎屯天北新区和五五工业园区发展,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煤化工,积极参与石油天然气化工配套产业发展,培育形成新的产业聚集区和区域商贸物流中心,成为带动奎独乌区域发展的重要力量。
发挥十三师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参与“疆电东送”工程建设,加快二道湖工业园区发展,建设成为兵团重要的特色矿产资源加工、新能源、现代煤化工和现代物流基地。
构建天山北坡经济区第二通道城镇带。沿准噶尔盆地南缘的兵团垦区,依托奇台农场—红旗农场—土墩子农场—222团—五家渠—芳新—莫索湾—下野地—胡杨河市—82团—阿拉山口的高等级公路,集中发展以兵团城镇为主体的天山北坡第二通道,加强天山北坡各城镇之间的交通联系和经济联系。
(3)提升边境屯垦戍边实力。
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北通道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培育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快沿边开发步伐,打造对外经济文化交流门户和边疆安全的重要战略屏障,形成推动58个边境团场更好更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发挥四师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通道重要节点和交通枢纽优势,以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为载体,培育以进出口贸易、旅游、物流仓储、总部经济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向西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打造成为向西开放的桥头堡。
加快双河市建设发展,提升五师荆楚工业园区和新赛工业园区产业配套能力,积极参与阿拉山口中哈经济合作区建设,力争成为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物流加工功能延伸区,打造成为我国西部陆路国际货物中转集散地的集结核心、向西开放的重要节点。
发挥九师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北通道前沿区位优势,积极推进与地方共建巴克图工业园区,做大仓储物流,建设成为兵团边境旅游示范区和绿色有机农产品出口基地。
发挥十师北屯市位于“四国九方”交通枢纽和丝绸之路北通道重要节点优势,加快北屯市公铁联运中心和海关监管库建设,提升北屯市工业园区产业配套能力,形成集物流、仓储、加工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北通道的重要门户和我国沿边开发开放的经济增长极。
5. 同步推进一般团场城镇及中心连队居住区的发展。
一般团场城镇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特色鲜明原则,把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职工生活质量的着力点。要根据团场城镇资源禀赋、交通区位等条件,因地制宜地发展一批农副产品加工型、口岸贸易型、城郊卫星型、旅游观光型等特色城镇,壮大团场经济实力。根据城镇自身资源条件,发展优势产业,打造独特的城镇风貌,形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兵团特色生态城镇。保留并加强战略地位重要的边境一线和特殊敏感地区连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强化城镇产业支撑。
培育产业和扩大就业是推进兵团城镇化的核心基础,也是中央推进兵团城镇化战略的重要举措。培育兵团产业体系是实现加快发展、推进城镇化与工业化同步发展的关键所在。通过产业发展扩大兵团就业是实现兵团维稳戍边的重要基础。
按照“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要求,促进产业和要素集聚,以城聚产、以产兴城。根据城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城镇经济,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拓展就业创业空间,夯实产业基础,强化产业支撑,推进以产业为支撑的城镇化发展进程。各城市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强化自治区市县与师市团场城镇产业协作协同,逐步实现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发挥每个师至少拥有一个兵团级以上园区的平台作用,引进、培育、发展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向二三产业转移。全面发展城镇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培育小微企业,实现城市、团场城镇与连队经济联动发展,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拓展服务业发展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空间,并以此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和城镇整体水平的提高,形成以产业集群带动城镇发展、城镇发展促进产业发展的兵团城镇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内生机制。
1. 调整和优化兵团城镇产业结构。
目前兵团的三次产业结构为22∶46∶32,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尚有一定差距。“十三五”期间,兵团要依托城镇化进程着力做大做强二、三产业。
农业是兵团产业发展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兵团农业规模优势、装备优势、科技优势和管理优势,依托自身农牧产品资源,以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创建绿色安全品牌为重点,以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引领,建立联系紧密、运转协调、分配合理的现代农业产业经营体系。
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以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为重点,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为前提,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业,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快重化工业转型升级,努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强化煤炭电力能源保障,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夯实园区平台,推进产业集聚、产城融合发展。
服务业内部要以“发展提速、结构优化”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生活水平的传统服务业为基础,着力做大做强生产性服务业,适度发展现代新型服务业。
2. 构建完善兵团城镇现代产业体系。
(1)兵团城镇产业发展布局。
以兵团产业区域布局和绿洲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出发点,合理布局兵团城镇产业。有产业基础城镇要依托区位和资源优势,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打造兵团城镇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区;部分有条件的城镇要依托边境口岸和资源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打造兵团城镇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高地;一般城镇要以农副产品资源转换为主体,借助国家政策支持和援助力量,大力招商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民族特色产业和能源资源加工业等产业,带动少数民族人口就业,促进民族融合,打造兵团城镇特色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
(2)加强兵团产业园区建设。
要重视园区和基地建设对城镇产业发展的承载和推动作用,加快建设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节能环保、产出率高、辐射带动力强和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园区,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工业企业和生产型服务业向园区和基地集聚,提高园区和基地对项目和人口的吸纳和承载力。通过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带动兵团城镇化的发展。
专栏3:产业园区建设 国家级产业园区:做精做强现有的6个国家级产业园区;力争将二师铁门关经济工业园区、三师图木舒克工业园区、十师北屯工业园区、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十四师北京皮墨工业园区等其中的2-3个兵团级工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产业园区。 |
(3)大力发展服务业。
以城镇化带动服务业发展,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促进生产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相融合,生活服务业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需求相协调。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金融、商贸、旅游、文化产业、社区服务等服务业,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业,积极发展商业、便民服务业,培育发展文化体育等产业,构建与城镇经济发展和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业体系。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加快生产服务集聚化,生活服务便利化、基础服务网络化。到2020年,传统服务业稳步发展,现代金融、旅游、信息等新兴服务业快速提升,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物联网及科技研发等先导产业得到初步发展,服务业发展呈现新活力。
(三)推动新型城市建设。
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按照现代城市发展新趋势,推动城市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增强文化魅力,加强城市管理,建设和谐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城市。
1. 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大力实施防风固沙等生态绿化带工程,抓好城市景观林带和环城防护林建设,构建城市绿色生态屏障。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加强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建设生态廊道和公园绿地,增加公共绿地面积。实施蓝天工程,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增加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加快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扩容升级改造,推动先进可靠技术建设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理设施。
2. 建设节约型城市。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公交、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功能,倡导绿色出行。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节水工艺和技术,创建节水型城市。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大力发展城市集中供热、热电联产,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严格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继续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
3. 建设智慧城市。实施宽带城市、无线城市等重大工程,推动光纤入户和网络宽带光纤化改造升级,实现主要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全覆盖。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和行业智慧工程,推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用,实现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社会管理智慧化,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4. 建设人文城市。加强旧城改造中历史文化遗迹和传统风貌保护及周边环境治理,加强重要文化遗迹保护和展示工程建设,促进功能提升与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开展城市设计,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规划建设主题鲜明、风情浓郁的城市公共文化休闲空间,塑造具有鲜明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城市风貌。鼓励城市文化多样化发展,形成多元开放的现代城市文化。
(四)创新城镇管理体制与机制。
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兵团城镇化发展新的管理体制,推动城镇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改进城镇人口落户制度,提高兵团城镇集聚人口的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师市合一”与“场镇合一”,逐步实现师市领导体制、管理权限、行政职能、管辖范围的一致。将团场城镇纳入已建城市的市域管辖范围,通过推进市域统筹发展,在城市市域范围内最大限度发挥城市统筹垦区发展作用,通过统一规划建设、资源配置,构建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良好机制,推进城市和团场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统筹协调、共建共享。结合兵团实际,改革和完善团场城镇管理体制,努力实现由管理团部、连队向管理城镇和社区的转变,由管理单位和职工向管理社会和居民的转变,提高团场城镇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团场城镇行政管理效率。进一步改革城镇运营管理方式,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公共服务机构,推进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镇发展深度融合,促进城镇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和社会治理精细化。利用市场主体技术管理优势,提高服务专业化管理水平,满足居民生活和城市发展需要。
创新城镇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兵团各级推进城镇化的工作机构和职能,形成政事、政企、政社、建管分离,执行高效有序的管理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配套完善促进城镇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政策措施,提高管理效能。努力实现由“以建为主”向“建管并重”的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行政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创新城镇投融资模式,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筹资手段市场化。通过PPP等模式,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市政公用事业经营服务。按照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的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参与城镇建设,多渠道筹集城镇建设资金。大力推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适度推动城镇土地增值,盘活资产存量,补充城镇建设资金。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推行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制度,推进城镇公用设施建设市场化进程。
(五)健全兵团住房保障体系。
按照兵团党委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十三五”期间,要根据维稳戍边和兵团的实际需求,继续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不断提高住宅小区的品质,完善居住区功能。按照国务院和兵团要求,进一步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旧房改造力度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高标准编制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明确改造的具体范围、改造规模、改造时序和年度改造计划。有序推进棚户区和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房及非成套住房改造,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用好、用足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不断改善兵团城市、团场城镇、连队居住区的面貌和环境,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十三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工作重点要从以建为主转移到建管并重和以管为主。要不断完善住宅小区管理、维护、运行体制和办法。规范团场、社区和住宅小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行为。按照市场规律,采取PPP等模式,积极推进住宅小区供暖、排污、物业、住房维修、便民服务、环境卫生等运行、服务、维护的提质提效。
要进一步增强完善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等供应体系,形成合理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满足多样性需求的住房供应消费体系,进一步增强兵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在住房保障中,要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切实使兵团广大职工群众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乐。
在住房管理中,要继续采取产权共有和产权公有方式,对于享受公有产权住房的保障对象,应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根据困难情况,实行差别化的租金、物业等政策,确保困难家庭能够住得进房、住得起房;对于享受共有产权住房的保障对象,应在执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妥善解决房屋产权问题,可以采取根据出资比例实行产权归己或继续产权共有等方式满足职工群众的需求。
加快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专业化市场主体,引导和鼓励自然人、各类企业从事住房租赁经营,通过长期租赁或投资购房用于租赁经营,支持房地产企业将持有住房房源用于租赁经营。
专栏4:“十三五”兵团保障性住房与棚户区改造目标 到2020年,兵团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31万套,完成投资230亿元。农村安居工程15万户,完成投资35亿元。 |
(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原则,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师(市)团场职工提供向城镇全体居民提供转变。以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保等为重点领域,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实现供给主体和方式多元化,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兵团城市、重点团场城镇的公共资源投入和建设,加快兵团城市、重点团场城镇优质公共服务向一般团场覆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南疆少数民族聚居团场、边境团场、贫困团场基本公共服务投入,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 繁荣城镇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战略工程,加强军垦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提升兵团文化影响力。加强文化活动场所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和配套建设城镇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设施。强化城镇的文化中心功能,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统筹安排城镇公共老年活动设施。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教育,加强双语教育,扩大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学校教育质量,满足就业需求。
2.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师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兵师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为兵地群众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预防、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基层急救站点和远程会诊系统,增强医疗救治能力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满足城镇居民多层次的健康需要。
3. 建立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快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并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划期末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9%,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
4. 加强团场城镇社区建设管理。改进城镇社会治理模式,统筹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健全社区服务管理机构,拓宽社区服务范围,为居民提供服务周到、生活方便的生活环境,引导实施标准化、社会化管理,形成管理有效的社区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中心连队居住区社区管理的新方法,逐步实现团场城镇与中心连队居住区公共服务一体化。
5.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服务。鼓励引导跨团域、跨师域就业,调控人力资源的合理分布。整合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培训资源,开展校企合作,为择业人员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鼓励高等院校、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用工企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符合地域特点、产业特色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运用财政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投资引导、创业担保贷款等手段,激发创业活力。
(七)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推行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模式,深化“气化兵团”建设。加强城镇公共安全体系和综合防灾系统的建设,完善城镇灾情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全面提高城镇抵御各类风险的整体防护能力。加大环境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垃圾、污水处理率。加强城镇绿地建设,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交通、消防、能源、供排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进行规划建设,统筹考虑集中连片垦区城市与城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专栏5:“十三五”兵团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到2020年,城镇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新增城镇供水能力25万立方米/日,总供水能力达到215万立方米/日。 “十三五”末,兵团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其中已设城市达95%以上,新设城市达90%以上。 |
提高供水质量和保障能力。实施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实现师域水资源优化配置,抓好城市供水水源、团场城镇和中心连队居住区供水工程建设。巩固提升现有城镇供水系统。
调整城镇居民能源结构,提高天燃气普及率。加大团场城镇和中心连队居住区的供气设施建设,形成以天然气为主的供气格局,积极争取天然气份额,加快天然气门站、城镇管网、入户管网等建设。规划期末燃气普及率达到90%。
加大集中供热设施的建设力度。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的城镇供热采暖系统,对各团场污染较大、效率低下的小型锅炉房进行集中改造或新建,加快兵团城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分户计量改造任务,2020年兵团城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实行城镇污染综合治理,加大环境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所有兵团城镇均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20年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完善城镇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构建兵地协调的综合交通体系。要高度重视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强各师综合交通的相互衔接,将兵团交通置于全疆交通发展大格局中统筹谋划。结合新疆机场规划布局,积极稳妥推进兵团辖区内机场建设。依托自治区重大交通设施工程项目,加快城市与团场城镇之间的道路交通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内城市与重点团场城镇之间的快速交通网络,加大垦区主要干道和城镇客运站点的升级改造,提高团场和连队道路通达程度。兵团城市与团场城镇通二级以上公路,完善兵团战略通道建设。
专栏6:“十三五”兵团重大项目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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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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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建设内容 |
公路 |
实施淖毛湖-烟墩火车站能源公路、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麦盖提、阿瓦提-7团、阿拉尔市-塔中、伊宁-可克达拉市-霍尔果斯城际干线、G218-36团-G315公路、130团-126团-克阿高速岔口、10团-12团特大桥、102团-148团、双河市-精阿高速、库尔勒-铁门关市城际干线等公路战略通道建设,实施垦区和团场干线升级改造,推进兵团和自治区路网衔接,全面实施农村公路民生工程。建设6个师部、城市、新建城市(镇)二级及以上等级客运站、30个团场三级及以上等级客运站。升级改造农村公路500公里,建设通连公路1600公里及干线公路3500公里。 |
铁路 |
建设乌鲁木齐三葛庄多式联运站、三坪国际港、天足铁路专用线、锦疆化工集团铁路专用线、伊力特铁路专用线、36团米兰公路物流站建设等项目,加快一间房至图木舒克铁路项目建设,推进阿拉尔至图木舒克铁路支线、乌鲁木齐至石河子城际铁路项目前期工作。 |
航空 |
新建图木舒克、阿拉尔、且末(兵团)支线机场,做好石河子花园机场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建设北屯、103团、北塔山牧场等通用机场24个,建设20个通用航空直升机起降点,实施通用航空应急救援飞机及设备购置项目。 |
二、 能源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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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
加快大南湖、沙尔湖等兵团勘查区资源勘探,稳步推进伊犁南岗铁厂沟煤矿90万吨/年、白土窑120万吨/年等已批准的矿井改扩建项目。 |
电源 |
规划建设一批城市热电联产项目。加快推进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中煤能源五彩湾电厂等疆电外送配套电源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第三条疆电外送配套电源和中巴输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重点建设玛纳斯河、奎屯河、古尔图河梯级电站等一批水电工程;重点在六师北塔山牧场、十三师红山农场、红星一牧场等区域建设一批大型外送风电基地,在二、五、六、七、十三师等风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开发一批整装集中式电站;建设三、六、十三师等一批大型光伏发电并购项目。 |
电网 |
城网、园区电网、农网等工程建设,包括220千伏骨干电网、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 |
三、 生态建设与保护重大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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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 利用 |
实施石河子、五家渠、 阿拉尔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项目,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 |
城镇污水 垃圾处理 设施 |
重点建设双河、可克达拉等新建城市以及拟建城市、重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
环保设施 提标改造 |
对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域内的火电、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环保设施进行提标改造。重点实施火电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分散燃煤锅炉脱硫低氮除尘改造,焦化企业和棉浆粕制造业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等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石河子年处理3万吨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500万亩残膜回收机具及应用项目,100万亩降解膜示范应用项目。 |
生态建设 |
实施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塔里木盆地周边和准格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退耕还草等工程。实施3个湿地保护区域、44个团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建4个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实施160个中心连队和12个中心垦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10个重要水质良好水库生态保护工程。实施11团沙漠生态治理。 |
(八)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加强城镇公共安全体系和综合防灾系统建设,提高城镇抵御各类风险的整体防护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强化城镇安全防灾体系建设。加强防汛、抗旱、消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城镇生命线工程”运转,形成信息准确、预警及时、资源整合有力、指挥运转高效的城镇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体系,提高城镇抵御各类风险的整体防护能力。调整和完善区域与城镇排水规划,提高城镇防洪级别和能力。加快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规范设置和合理布局消防站点,提高抗旱消防应急能力。做好城镇抗震,新建、改建工程设防烈度达到国家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规定,学校、医院等特殊工程应提高一个抗震等级。建好城镇人防工程,按照国家人防要求,平战结合建设人防工程。
加强维稳反恐安全体系建设。针对新疆反分裂和反恐斗争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谋划长远、抓好当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决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在维护稳定上,共同构建兵地一体、上下联动、应对及时、处置有力的维稳体系,加强兵地相互配合,积极参与地方重大突发案件处置,共同做好社会面联防联控,合力维稳反恐。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推进兵团城镇化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级主管领导作为落实规划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与职能部门领导是实施规划具体业务的承担人,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加强相关管理部门干部的培训,每年组织兵团城镇规划、建设与管理人员赴疆内外培训考察学习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先进理念和经验,每年组织师团两级党政领导集中培训学习城镇化建设的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切实提高党政领导管理者从事城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规划引领调控作用。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融入城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强化城乡规划对空间资源配置的综合调控作用,通过城乡规划对功能布局、战略性资源、基本生态控制线、关键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统筹和综合调控,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要求。
1. 优化城镇形态和空间。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增强城镇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控制好开发强度,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城镇发展向内涵提升式转变。
2. 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根据城镇化发展的新要求,要加强兵团城镇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积极推进“多规融合”。在开展法定城乡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开展兵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时期各方面的目标任务,为兵团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支撑。加强对城镇发展战略的研究,高标准、高水平编制各类规划,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
3. 完善城镇规划编制修编机制,提高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参与程度,全面推行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制度。按照统一规划、协调推进、环境优先的原则,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统筹规划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区开发,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优化调整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4. 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完善规划决策和管理机制,加强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坚持严格的规划审批程序,尊重居民对城镇规划的参与权、监督权,动员社会、居民参与规划编制,实现城镇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深入开展规划效能监察,严格落实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经过批准后严格执行,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
(三)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建立投融资新体制,推进金融服务业发展,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的兵团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继续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专款专用于兵团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在统一规划、管理的前提下,按照“平等合作、公平效益”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利用国家——社会——市场三项共举,拓宽兵团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金融资金支持,团场自筹,职工参与,各种经济类型组织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和融资方式,为兵团城镇化发展提高资金保障。
(四)充分发挥对口援疆综合作用。
兵团城镇要充分发挥对口援疆重要作用,按照因地施策、精准施策的原则,根据兵团城镇化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十三五”对口援建规划,争取援疆资金和项目支持,统筹推进兵团城镇住房和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步做好水、电、路、气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并为兵团城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持。贯彻产城融合发展理念,引导援疆资金加大投入,支持兵团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鼓励引导援疆省市优势企业、重大产业项目向兵团城镇转移和布局,助力兵团产业发展。加强考核引导,大力推进以扩大就业和促进城镇经济发展为主的产业援疆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促进兵团城镇化健康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五)建立督查考核制度。
按照“年初有目标、季度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要求,由师(市)、团场各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的督查与考核机构,重点督促检查城镇建设各项重要指标、阶段任务的落实情况及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把城镇化工作纳入师市年度双文明考核体系,并将督察和考核情况进行全师通报。运用激励奖罚机制,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确保兵团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