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0600/2014-000003 发布机构 六师五家渠市
文号 公开日期 2014-03-2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五家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4-03-20 12:45:55 来源:五家渠市规划局 作者:系统管理员 编辑:系统管理员 阅读量:

《五家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批前公示

201110月,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编《五家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20121220日《规划纲要》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目前,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五家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成果主要内容进行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广大市民意见。

    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由文本、说明书、图件、专题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五部分组成,本次公示仅就规划的主要内容做简要介绍,更详细的内容已发布在五家渠政务网网站上(http://www.wjq.gov.cn点击进入),规划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将接受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信箱和书面信件方式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邮政编码:831300

通讯地址:五家渠市振兴街379号,五家渠市规划局

电子信箱:wjqghj@163.com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规划远景2030年以后。

(二)规划范围

规划区范围即市域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740.14平方公里,包括五家渠中心城区、102团(梧桐镇)及103团(蔡家湖镇)。其中,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37.5平方公里。 

二、城市性质与职能

(一)城市性质

兵团第六师五家渠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乌鲁木齐都市圈的专业化服务业中心之一和重要的清洁工业基地;新疆兵团军垦特色突出的生态宜居新城。

(二)城市职能

1、兵团第六师行政管理、经济组织、文化和科技服务。

2、乌鲁木齐都市圈的专业性商务会展、商贸物流、职业教育中心之一。

3、乌鲁木齐都市圈的旅游目的地之一、休闲度假和健康疗养基地。

4、乌鲁木齐都市圈的区域国际合作功能的拓展区。

5、乌鲁木齐都市圈的生物及医药、新能源、装备制造、都市工业等清洁工业基地。

6、兵团承接乌鲁木齐人口疏解的重要地区。

7、兵团水系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示范地区。

8、兵团历史和军垦文化展示基地。

9、兵团科教创新文化突出的现代城区。

 

(三)市域产业发展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

1.产业发展总体目标

第一阶段:2012-2015年,快速发展阶段。

市域地区生产总值总量达到22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4:56:40

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房地产业、商贸物流业形成规模。新能源、生物及医药等战略培育产业初步形成规模。

 

第二阶段:2016-2020年,优化提升阶段。

市域地区生产总值总量达到45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4:50:46

现代服务业、战略性产业发展并重,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服务业对产业和城市支撑作用显著,服务业占经济比重接近50%;生物及医药、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战略产业崛起,成为城市新的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在全国具有优势竞争力。

 

第三阶段:2021-2030年,服务经济阶段。

市域地区生产总值总量达到116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3:47:50

产业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持续提升。现代服务业替代工业占据经济主导地位,进入典型服务经济时代;会展旅游、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得到质的提升,比重持续提升,比重超过50%

 

2.产业发展战略

坚持“结构优化、特色突出,跨越增长、内外并举”的发展原则,立足新疆优势特色资源环境和区位市场条件,稳步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生物及新医药、新能源、装备制造、都市工业等主导产业,改造提升煤电煤化工、有色金属材料等传统产业,抓住机遇发展面向生产和生活的房地产、旅游休闲、商务会展等现代服务业,着力构建在乌鲁木齐都市圈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三、中心城区规划

1、人口规模:近期201510万人左右;中期202015万人左右;远期203025万人。

2、用地规模:规划近期2015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2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30平方米;规划中期2020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27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80平方米;规划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37.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

 

 

四、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

(一)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

规划形成“一心、四片、五渠串城”的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一心:城市核心服务集中布局,形成城市公共服务中心。

城市中心包括城市商务办公中心和城市商业中心两部分。城市商务中心包括金融保险、技术咨询、企业总部、城市第二行政中心等商务及办公职能。城市商业中心包括商业零售、餐饮购物、酒店宾馆、娱乐休闲等多种服务职能。

 

四片:城市功能相对集中,但保持片区综合发展。

规划形成度假休闲区、行政文化区、商业服务区、科教文化区共四个城市功能片区,相互之间以大型城市绿楔分隔。

 

3、五渠串城:以头屯河-冯家海子、猛进干渠、新猛进干渠、二桐苦沟、北环路干渠五条水系为骨架,组织城市空间发展。

 (二)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1328.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35.42%,人均居住用地53.12平方米。根据居住用地在不同城市组团的发布,将其分为8个居住分区。规划2030年人均住房指标达到45平方米/人,总的住房开发量达到1215万平方米。

 

(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73.0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5.28%,人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2.92平方米。其中:

1、规划行政办公用地73.1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95%

2、规划文化设施用地44.5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19%

3、规划教育科研用地372.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9.94%

4、规划体育用地32.04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85%

5、规划医疗卫生用地26.7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71%

6、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8.83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24%

7、规划外事用地14.9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40% 

 

(四)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城市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48.0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1.95%,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7.92平方米。其中:

1、规划商业设施用地326.3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8.7%

2、规划商务设施用地50.8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36%

3、规划娱乐康体设施用地68.3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82%

 

(五)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1、规划工业用地61.6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64%

2、规划物流仓储用地4.7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13%

 

五、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一)对外交通发展策略

1、顺应区域交通发展,组织过境交通:重点依托乌北交通走廊以及城市东环线,组织南北向过境交通。

2、增加联系通道,加强相邻城市和功能组团间衔接:重点增加与昌吉、乌鲁木齐、甘泉堡工业园区的联系通道。

3、预留交通廊道,支撑城市空间拓展:城市道路应考虑未来城市空间拓展及城际对接需求,预留交通通道,支撑城市弹性增长。

(二)城市道路规划策略

1、适当增加道路网密度,构建便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2、重点提高次干道比重,增加城市道路通畅度。

3、差异化路网间距,适应不同地块出让要求。

4、快慢分离,分类引导。

(三)规划城市道路形成区域干道、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道路系统。

规划道路和交通设施用地658.6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7.5%。其中道路用地面积625.57公顷,道路总长度265.85公里,道路网密度为6.6公里/平方公里。主干路总长度57.42公里,次干道总长度146.29公里。主次干道比例为1:2.55.次干路道路网长度比例提高至55% 

 

六、绿地和广场系统规划

(一)规划目标

规划2030年城市绿地率达到50%以上,绿化覆盖率6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28平方米,水体岸线自然化率大于8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100%

 

(二)绿地布局结构及规模

规划绿地系统形成“一核、一轴、一环、两廊、三楔、多带、多点”的结构。

规划绿地和广场用地577.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5.4%,人均绿地和广场用地23.1平方米。其中:

1、规划公园绿地549.12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4.65%,人均公园绿地21.96平方米。

2、规划广场用地11.6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0.31%,人均广场用地0.46平方米。

 

七、近期建设规划

(一)规划期限与规模

 

1、规划期限:2010年至2015

2、规划规模:至2015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23平方公里,城市发展方向为东北方向。

 

规划近期建设用地主要为落实已批和拟建的项目用地,完成道路交通设施及市政设施近期建设项目,并适当发展居住、科教和公共服务用地。

 

八、环境保护规划

(一)水环境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中心城区内河塘、水库、主干渠道水质满足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二)大气环境目标: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标,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

(三)噪声管理目标:中心城区按功能区噪声不超过国家标准,交通干线两侧不超过70dB(A)

(四)污染防治目标: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再生水回用率达65%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5%以上;燃气普及率95%以上;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九、城市防灾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原则加快建立和健全全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形成全市协调统一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城市整体防灾抗毁和救助能力,确保城市安全。建立全市协调统一的灾害监视、预测、预报、预警、情报信息平台、指挥和救援等综合网络。重点加强防洪、消防、抗震、人防工程建设。中心城区抗震设防标准为7度,防洪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地下空间设施应与人民防空建设相结合。